新华社受权公布的"十五五"规划纲要第三十二章专章论述海洋工作,此安排充分说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洋事业的重视。该章节以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为核心理念,为今后五年海洋发展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当前——全球发展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海洋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愈加凸显。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管辖海域。然而,长期以来,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海洋产业结构有待优化,海洋生态环保压力较大,海洋权益维护面临新挑战。这些现实状况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的统筹规划。 规划纲要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提出了明确任务。一是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进行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渔业,巩固提升海洋装备制造业优势。二是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三是强化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建立深海极地考察支撑保障体系,实施深海工程,提高深海进入、探测、开发、安全能力。四是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提升北部、东部、南部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五是完善制度支撑,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海洋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这些举措体现了新发展理念,有利于推动海洋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划纲要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环境质量上,要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6%左右,这比当前有明显提升,体现了生态优先的导向。自然岸线保护上,明确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严格围填海管控,全面保护滨海湿地和无居民海岛。海洋垃圾治理上,强化清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海洋污染。监测预警上,实施新一轮海洋综合调查,健全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提高重大海洋灾害风险防控能力。这些措施表明我们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平衡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海洋工作的重要内容。规划纲要强调要积极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拓展蓝色伙伴关系,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这体现了我国坚持和平发展、互利共赢的外交政策。同时,要主动参与国际海洋治理规则制定,加强海洋科研调查、防灾减灾、蓝色经济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在维护权益上,要增强海洋意识,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健全维护海洋权益的体制机制,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这些要求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
海洋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空间,也事关生态安全与国家利益。“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单列成章,反映了在更高起点上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资源利用与生态修复、统筹国内建设与国际治理的战略安排。面向未来,坚持陆海统筹,以创新驱动和依法治理联合推进,才能在向海图强的进程中实现更可持续、更具韧性的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