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乱象调查:“买路钱”强索事件暴露基层法治短板

问题——公共通道被“私有化”管理,正常通行附带强制收费; 据村民回忆,清河村位于山区,进出村庄主要依赖一条连接外界的道路。数年前道路从泥土路改为碎石路后,出资者在村口设立标识并以“修路投入”为由,对过往车辆及红白喜事队伍收取费用,金额随意性较大。更有村民反映,在一次送葬途中,队伍于村口被拦,要求缴纳5000元方可通行,造成公共通行权与群众基本礼俗需求受到冲击。随后多年间,围绕通行收费、村民对抗等矛盾持续累积,并在个别家庭婚丧活动中被激化,形成“以路设卡、以事索费”的不良示范。 原因——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叠加制度缺位,导致“个人出资—个人支配”的灰色逻辑滋生。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短缺。部分山区村庄道路建设依赖多元筹资,但若缺少统一议事和财务公开机制,极易演化为“谁出钱谁说了算”,将公益设施变成事实上的个人资产。 二是权属与管理边界不清。村道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依法应纳入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养护体系。但在现实中,个别地方对“捐资修路”缺少规范协议,未明确道路产权归属、养护责任、通行规则和收费禁限,留下“口头规矩”空间。 三是基层治理与法治介入不足。对强行拦路收费、以威胁手段索要财物等行为,若村级组织调解不力、执法衔接不畅,易使少数人以“习惯”“规矩”为名固化不当利益,继续挤压群众依法维权渠道。 四是乡村人情社会放大外部性。婚丧嫁娶高度集中、时效性强,当事人往往为避免冲突影响仪式而被动妥协,客观上强化了“临事加价”的道德风险。 影响——损害群众基本权益,侵蚀基层公信力,诱发对抗性风险。 其一,侵害通行权与财产权。道路作为公共通道,若被任意设卡收费,不仅增加群众生活成本,更可能构成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干扰。 其二,破坏乡村社会信任。送葬等重大公共礼俗遭遇拦阻,容易引发强烈情绪对立,使矛盾从经济纠纷转向尊严与伦理冲突,影响社会风气。 其三,削弱基层组织权威。公共事务若被个人力量“替代治理”,群众对村级自治与公共规则的信任将被持续消耗,形成“有事靠强人、讲理不如讲势”的错误预期。 其四,埋下治安隐患。矛盾长期得不到制度化解决,易诱发报复性堵路、聚众对峙等极端行为,给农村社会稳定和基层治理带来隐患。 对策——以制度明确公共属性,以法治纠偏强制行为,以治理提升补齐短板。 一要明确道路公共属性与权责边界。对村道等公益设施,应通过村民会议、村务公开等程序形成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资金来源与使用监督机制,杜绝“个人冠名即个人支配”。 二要规范筹资与奖补方式。对群众捐资出力修路,应建立“自愿捐助、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政府奖补”的机制,可通过集体经济补贴、以奖代补、公益岗位管护等方式形成可持续维护资金来源,使个人贡献得到认可但不转化为排他性权利。 三要对拦路收费等行为依法处置。对擅自设置路障、强行收取费用、以威胁方式索财等情形,应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形成震慑,维护公共秩序。对矛盾纠纷要完善“村级调解—乡镇协调—司法衔接”闭环,避免小事拖成大事。 四要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养护体系下沉,推动道路管养常态化、专业化,减少因“没人管、管不起”而被个人填补的治理真空。 五要加强法治宣传与规则重建。通过村规民约修订、典型案例警示、普法进村等方式,让“公共资源公共用、公共规则共同守”成为共识,避免以“江湖规矩”替代公共规则。 前景——以乡村振兴为牵引,推动公共资源治理从“强人逻辑”回归制度轨道。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但在个别地方,公共资源管理仍可能因历史遗留、筹资不规范和监管薄弱而出现“私设门槛”。随着乡村振兴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农村道路等公共设施将更强调统一规划、规范管护与依法使用。通过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健全村务公开和强化执法联动,有望从源头减少“以路生利”“以事索费”等乱象,为群众办事、出行与礼俗活动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公共环境。

道路不仅关乎出行,更体现社会公平。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更强势,而在于建立清晰的规则并严格执行。只有让公共事务回归公共管理,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