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钟8次别车是摆明了要制造危险

长春市民吕先生开着车正好好走着,前面那辆黑色路虎像是发了疯,一会儿猛踩油门,一会儿急刹,在1分钟里硬是把他给逼了8次。到最后,吕先生的车没稳住,直接撞上去了。好在当时车速不快,两车只算是轻刮擦。 交警来了以后倒是理直气壮,当场就把路虎车主定了罪,说是危险驾驶。可奇怪的是,他们硬是不给他开交通事故认定书,反而把案子两次移交到了公安机关。结果公安那边给出了一个奇葩的回复:这事儿情节太轻了,不立案!这下吕先生彻底懵了,这明明是路虎在故意找死,怎么就“显著轻微”了呢? 这下可好了,吕先生修车费要花10万,保险公司一看侵权人在那儿站着呢,直接拒赔。车现在还在4S店堆着呢,动都没动。更让人气愤的是,他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得一干二净。 天天有电话打进来骚扰,有人冒充派出所的民警给他施压。甚至连他的岳父和单位领导都接到了私了的电话。最吓人的是3月19日那天清晨7点40分,两名女子直接找上门来。吕先生不敢开门,拿了把扫把抵住门。 到了下午1点23分53秒,他实在受不了了再次报警。结果彩织派出所的民警一到现场就说:“这是咱们公安局的人在办案子。”敢情这招是为了吓唬人的! 不过也就是在同一天的中午,长春市公安局终于有了动静。他们发布了通报:“针对这次路虎别停奔驰的事,我们已经把它列为刑事案件,并且依法对车主孙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这次终于算把事情捅到了份上。其实大家伙儿心里都明白得很:1分钟8次别车那是摆明了要制造危险!法律界的人也说了,危险驾驶罪不光看有没有撞车。 只要你的行为足以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那就得坐牢。孙某如果是故意多次逼停、有主观恶意的话,哪怕没出大事故也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以大家伙儿现在都在骂:“53秒8次别车不算犯罪?难道非得死了人才能立案吗?”“交警先把认定书开出来再谈赔偿行不行?一直拖着算哪门子服务?” 事情到了这份上还没完呢。现在路虎车主孙某已经被控制住了。至于罪名定啥、判多久、赔多少钱?谁也不知道。 吕先生只盼着赶紧查清真相:“证据确凿就好,别再让‘显著轻微’这四个字把受害者的心都给寒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