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的赵先生是个挺热心肠的人,本来就对孩子充满了期待,可就在这天晚上,他跟老婆王某在家看电视的时候,屋外突然传来急促的求救声。赵先生立刻冲出去一看,傻眼了:邻居小林正被一个叫李某的男人压在地上殴打。旁边还有两个女生吓得不敢出声。赵先生心里一急,也没多想就上前去拉架。他二话不说就给了李某一脚,把人踢翻在地。 原本是场见义勇为的好事,结果搞出了大麻烦。李某非但没感激赵先生,反而反咬一口,以故意伤害罪把他告了,张口就要索赔60万元。这下可好了,赵先生平静的生活全被打乱了。 再来说说李某这个人。警方调查发现,他之前对小林实施过暴力侵害,这事儿已经够严重的了。《刑法》第23条说了,要是犯罪没成那是未遂,虽然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也不代表他就没事了。小林事后提供的证据表明,李某当时不光是打人,还试图强行发生性行为呢。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妥妥的是强奸未遂,按照规定他至少得被判三年起步、十年封顶。 这事儿其实挺让人唏嘘的。赵先生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保护小林是没错的,这种行为值得大家竖起大拇指。可现实往往很骨感,大家出手的时候还得有点分寸感。最好是以制止犯罪为主要目的,等对方不再动手了再收手就好。万一真把人家打伤了或者打死了,那可就不是见义勇为这么简单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