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压岁钱的案件引发关注。10岁男孩小辉(化名)的压岁钱存款被父亲全部支取用于个人再婚开销,小辉起诉后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定压岁钱属于未成年人个人财产,父亲作为监护人擅自支取并占用,侵害了孩子的财产权,依法判令返还。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并非压岁钱由谁代收代管,而于监护人能否将未成年人的财产用于自身消费。现实中,许多家庭将压岁钱视作"家庭资金"的一部分,尤其在离婚、再婚等家庭变化中,孩子的财产容易被忽视甚至挪用。本案中,父亲以"压岁钱来自其亲友""曾约定成年后返还"等理由拒绝返还,但这些说法无法改变财产归属与监护义务的法律底线。 从根本上看,问题出在三个上。首先,对压岁钱性质的认识有偏差。按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自出生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压岁钱作为亲友的无偿赠与,完成交付后所有权即归孩子。其次,监护权与财产权的边界模糊。监护人有保管和管理义务,但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不得为自身利益而动用。再次,离婚后的财产管理存在真空。亲子共同生活、照护责任分配、账户交接等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账户在谁手里谁说了算"的误区。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对未成年人而言,依法保护压岁钱财产权有助于增强权利意识与规则意识。对家庭而言,判决明确了"代为保管不等于可以占用",有助于推动离婚、再婚家庭建立更清晰的财产管理机制。对社会而言,司法裁判表达出明确信号:未成年人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以亲情为名的擅自处分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从实践层面看,监护人应建立专款专用、账目清晰管理方式。可采取以孩子名义开户、设置监护共管、定期对账等方式,确保资金用途可追溯。离婚协议或调解文书中应对孩子财产的保管方式、账户交接、重大支出决策作出明确约定。学校与社区可加强法治教育,帮助家长认识"监护是义务不是权利",引导形成尊重未成年人财产权的家庭文化。 随着民法典实施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涉及的司法实践将更加细化、规范。法院将持续围绕赠与成立、财产归属、监护人处分是否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等关键要件进行审查。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在账户管理、异常支取风险提示等的制度完善也有望加快,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方协同的保护格局。
这起看似简单的家事纠纷案,实则反映了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治进步。当传统的压岁钱习俗与现代产权制度相遇——既考验司法智慧——也折射出家庭教育理念的转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都关乎一代人法治信仰的培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