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河南省延津县一桩持续近两年的特殊贷款纠纷案画上句号。这起源于2021年的购车分期纠纷,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导致还款中断,却在2023年被转为刑事案件立案,折射出基层执法在刑民界限把握上的偏差。案件核心在于王某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购车贷款协议。按约定,销售公司为王某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王某支付首期款项后——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其务工收入中断,后续还款逾期。2022年3月,销售公司依约代偿10万余元后,于次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延津县公安局立案后程序久未推进,形成典型“挂案”。这种既不移送起诉也不撤案的处理方式,不仅影响当事人权益,也可能对当地营商环境带来负面效应。检察机关在2025年7月开展专项监督时,通过智能化筛查系统发现该案线索。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存在明显法律适用不当。“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与欺骗行为两个要件。”办案检察官表示,王某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履约困难,且与销售公司保持沟通,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调查显示,公安机关立案时未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刑民界限的区分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后,公安机关于2025年9月撤销案件。撤案后,双方很快达成还款协议并按约履行,更表明该案属于经济纠纷。此案带来三点启示:一是突发公共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应被纳入司法审查;二是基层执法需要提升对刑民交叉案件的甄别能力,防止“以刑代民”;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纠正执法偏差、规范办案程序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类似案件处置将更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协调。
以法治方式化解纠纷,既要依法打击真正的合同诈骗等犯罪,也要防止将民事争议简单推入刑事程序。该案从发现“挂案”线索到依法撤案,再到回归协商履约,表明了监督纠偏、程序正义与实质化解并重的治理取向。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与法律检验,才能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