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收到一笔主动退缴资金:县卫生健康技术培训中心退回3800元。
资金来源并非个人收受,而是该单位为调动学习积极性,组织竞赛并向优胜者发放的奖励。
看似出于“鼓励学习”的善意做法,却因资金列支渠道不符合规定,被纳入监督视线并及时纠偏,成为当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问题:动机不等于合规,关键在“钱从哪里来、按什么规则用”。
该单位组织竞赛活动经过集体商议,制定了方案,部分人员据此认为程序完备、奖励合理。
然而监督检查发现,相关奖金直接从行政经费列支,而单位尚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未按工会经费管理要求支出。
资金用途与资金渠道不匹配,实质上突破了财务纪律和经费管理边界。
此类问题若不及时纠正,容易在“习惯成自然”中形成隐性风险,进而诱发变相福利、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苗头。
原因:制度意识不足与治理结构缺位叠加,导致“好心办错事”。
一方面,个别单位对经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边界掌握不细,容易将“激励”与“福利”混为一谈,把“集体研究”误当作“合规背书”。
另一方面,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缺少工会经费预算、账户和审批链条,导致在需要工会渠道承载的活动支出上,转而使用行政经费“就近解决”。
同时,内部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提醒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制度执行偏差。
影响:小金额折射大作风,关键在守住公款使用底线。
此次涉及金额不大,但反映出公共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用途、审批流程和列支口径。
对单位而言,若任由类似做法延续,容易形成“以活动名义发放奖励”的路径依赖,造成预算纪律松动,损害制度权威;对干部职工而言,规则不清会带来心理预期偏差,影响干事创业环境的公平性;对基层治理而言,少数“看似无害”的做法一旦扩散,可能侵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影响群众对规范用权用钱的信任感。
对策:用好“第一种形态”,以教育提醒促整改,以制度建设防反弹。
衡阳县纪委监委在发现问题后,未简单以结果论处,而是直指症结、开展批评教育,明确指出相关奖励应按工会经费管理要求列支,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式纠偏,推动其依法成立工会组织、规范设立工会账户,完善经费运行机制。
随后,该单位负责人承认问题、迅速组织退缴,做到“即知即改”。
这一处置路径体现了监督执纪从“事后追责”向“源头防控”延伸,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把风险消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从个案到机制,基层规范化建设将更强调“事前合规”。
随着作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基层单位在开展培训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时,将更需要把合规审查前置到活动设计阶段:明确奖励性质、经费来源、预算安排和审批流程,防止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边界模糊。
同时,有必要加强对财务人员与业务骨干的制度培训,建立活动经费合规清单和审核要点,推动监督、财务、工会等机制协同发力。
可以预期,类似“金额不大但性质敏感”的问题,将更多通过提醒纠偏和制度完善来解决,以更低成本实现更高质量的治理成效。
这笔被主动退缴的3800元奖金,虽然数额不大,但其背后反映的问题值得深思。
它提醒我们,廉政建设的有效推进,既需要严肃的监督问责,更需要耐心的教育引导。
通过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们能够在问题初期就进行干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行动。
这种既体现纪律严肃性,又体现人文关怀的做法,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廉洁高效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