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片”到扰生态:多地明确禁止诱拍投喂,观鸟文明边界亟待共守

问题:以“观鸟拍鸟”之名行“诱拍摆拍”之实不时发生。近期社交平台流传的一些鸟类影像中,枝头铁丝、布置道具、异常“定点出镜”等痕迹明显,背后往往伴随投喂引诱、播放鸟鸣录音、使用强光补光、近距离围堵驱赶等做法。一些人将野生鸟类当作“可控素材”,追求“快速出片”和流量传播,导致不文明观鸟现象被放大,破坏了公众对观鸟群体的整体认知,也给野生动物保护带来隐忧。 原因:诱拍行为的滋生,与多重因素叠加有关。一是部分参与者生态伦理意识不足,把“喂点食、拍张照”误当作善意互动,忽视野生动物对栖息环境、食物结构和行为节律的高度依赖。二是网络传播对“稀有画面”“近距离特写”的偏好,客观上刺激了以道具化、流水线方式获取影像的冲动。三是一些“鸟塘”“棚拍”等商业化场景以低成本复制“可预测画面”,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速成心态。四是部分区域在告知、监管、处罚衔接上仍存在空白,导致违法成本与生态代价不对等。 影响:诱拍对鸟类及生态系统的伤害具有隐蔽性和累积性。其一,不当投喂易导致营养失衡与疾病风险上升。面包、馒头等高糖高盐加工食物,或长期单一饲喂某类虫体,可能引发鸟类肠胃问题、代谢负担乃至器官损伤。其二,长期定点投喂会改变鸟类觅食策略,弱化自然觅食能力,形成对人类活动的依赖,增加被捕食、车撞及其他意外风险。其三,对候鸟而言,持续供食与频繁干扰可能改变停歇与迁徙节律,影响其按时迁徙与繁殖的成功率;一旦投喂中断或遭遇极端天气,滞留个体面临更高死亡风险。其四,围拍驱赶、破坏植被、清理落叶、搭设支架等行为,会直接破坏微生境与隐蔽条件,影响鸟类繁殖、育雏与休憩,甚至引发栖息地退化。其五,从社会层面看,诱拍行为把自然观察异化为“操控式表演”,削弱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敬畏与共识。 对策:治理诱拍需坚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共治共享。一要强化法治约束。2023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要求禁止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破坏其栖息地等行为,北京、上海等地也通过地方条例对诱拍、违规投喂作出禁止性规定。各地应结合执法实践细化认定标准与处罚尺度,推动“可操作、能落地、便取证”。二要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湿地公园、城市河湖、候鸟驿站等敏感区域,完善巡护与视频巡查,设置清晰提示牌和举报渠道,实施限流、限距、禁喂等分级管理措施。三要推动行业自律与平台治理。观鸟组织、摄影团体可发布行为准则,将“不投喂、不诱引、不追逐、不入巢区”等作为底线;网络平台对明显诱拍内容强化提示、降权与处置,减少对不当行为的变相激励。四要提升公众教育与替代供给。通过科普活动普及鸟类食性与迁徙知识,推广望远镜观测、远距离拍摄、隐蔽守候等低干扰方式;在条件成熟地区探索建立规范化观鸟点位与解说体系,用更好的公共服务替代“以干扰换画面”。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公众参与自然观察的热情将长期存在。治理诱拍的关键,不在于否定摄影与记录,而在于明确边界:记录应以不改变野生动物自然行为为前提。未来,若能在法律执行、地方规章、场所管理、公众教育和网络传播等环节形成闭环,让“文明观鸟”成为普遍自觉,观鸟活动有望从“追求可得”转向“尊重不可控”,以更低干扰的方式促进全民生态素养提升,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累更坚实的社会基础。

当快门声压过鸟鸣,当摆拍道具替代自然生境,我们得到的只是被包装过的“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关乎生态平衡,也关乎社会对生命边界的尊重。唯有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生命,才能守住人与自然相处的底线。这既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对未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