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煤生态索赔达50.56亿元创纪录 以修复倒逼监管问责再加力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以50.56亿元的赔偿金额刷新全国纪录,成为迄今为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木里矿区地处祁连山南麓,横跨海北藏族自治州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然而,自2014年党中央连续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制止破坏式开采以来,该矿区非法采煤活动仍长期存在,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经专项调查组深入摸排核实,木里矿区生态破坏案件涉及企业多达11家,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形成了规模庞大的11个矿坑和19座渣山,直接导致5527.6公顷高山草甸土壤完全损毁,另有53.3公顷植被遭受不同程度破坏。

其中,青海兴青公司无证非法采煤超过2600万吨,非法获利逾百亿元,其董事长马少伟一度被称为青海"隐形首富"。

案件曝光后,青海省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

时任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0年9月主动投案,次年1月被宣布"双开",2022年3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马少伟则因犯非法采矿罪和单位行贿罪,于2023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30万元。

在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青海省政府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2021年至2024年期间,海西、海北两州政府与11家涉事企业开展多轮磋商谈判。

目前,已与7家企业签订磋商协议并获得司法确认,共计赔偿金额24.75亿元,截至今年10月底已到位资金17.59亿元。

对于磋商不成的其他4家企业,相关部门通过诉讼途径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为确保生态修复工作不因资金问题而延误,青海省政府决定先行垫资实施一体化修复工程。

经过持续努力,矿区原有的采坑、渣山已与周边地形地貌实现交错融合、自然衔接,初步具备了后续自然恢复所需的土壤和地貌条件,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作用。

该制度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以来,始终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核心目标,有效破解了长期存在的"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

木里矿区案不仅是一起环境事件,更是一场法治与利益的较量。

50.56亿元的赔偿金额,既是对历史欠账的清算,也是对未来的郑重承诺。

唯有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方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