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的粤东山区寒意渐浓,蕉岭县检察院的走访车队却为两个偏远山村带去了融融暖意。这场持续三天的专项行动,既是检察机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常规动作,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创新实践。 在三圳镇九岭村的座谈会上,村党总支书记用一组数据道出发展困境:虽然特色农业初具规模,但土地流转纠纷频发;基础设施虽大幅改善,但留守老人权益保障仍存短板。检察长温建文现场办公,当即部署建立"检察官驻村工作站",重点解决合同审查、邻里调解等法律需求。"要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稳定器",这番表态赢得在场干部热烈掌声。 转入南磜镇甲华村的泥瓦房,政治部主任李红梅发现部分脱贫户面临返贫风险。因病致贫的老党员徐大伯家情况尤为典型——其子务工受伤后维权无门,全家人均年收入骤降至贫困线以下。检察人员不仅送来米面粮油,更承诺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这种"物质+法治"的双重帮扶模式,正在当地形成示范效应。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行动凸显检察机关履职方式的深刻转变。从单纯的法律监督者,到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从阶段性扶贫慰问,到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这种转变背后,是最高检关于"检察工作重心下移"的部署要求,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据不完全统计,蕉岭检察院去年共办理涉农案件47件,促成和解矛盾纠纷32起。在此基础上,该院正联合农业农村局构建"法治体检"机制,计划每季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规审查。这种前置性风险防范举措,有望从源头减少农村法律纠纷。
检察机关与乡村的联系,不仅体现在法律监督的专业性,更体现在对群众的真诚关怀;通过走村入户、深入调研——检察机关既能了解基层实际——也能将法治精神传递到乡村的每个角落。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应继续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优势,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群众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共同为乡村的法治化、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