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孩童玩爆竹炸伤同伴 法院判家长赔9000余元

问题呈现 2025年农历正月初二晚间,郑州市某小区广场发生一起因燃放爆竹引发的意外。监控画面显示,初中生小文未设置安全警戒的公共区域燃放“满地红”爆竹时发生二次爆炸,致三米外的张女士右臂及面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张女士构成轻微伤二级,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12800元。 责任认定 审理过程中,法院围绕三个重点展开查明:损害结果与燃放行为的因果关系、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范围、受害人自身注意义务及过错程度。承办法官调取公安机关接警记录、医院连续诊疗资料及五位目击者证言,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监控视频显示,小文点燃的爆竹在飞行过程中出现不规则弹射,直接导致张女士受伤。 法律适用 依据民法典涉及的规定,法院作出三上认定:其一,14周岁的小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李女士未在现场进行有效看护和约束;其二,张女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周边有人燃放爆竹的情况下仍近距离停留,存在一定疏忽;其三,现有证据排除了其他燃放者致伤的可能。审判长在判决书中指出,烟花爆竹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未成年人在缺乏专业指导的情况下操作,风险明显。 深层分析 本案反映出节日期间公共安全管理仍有薄弱环节。数据显示,近三年春节假期,全国医疗机构接诊烟花爆竹致伤病例年均超过2000例,涉及未成年人的占比约37%。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抽检报告显示,仍有23%的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燃放说明缺失、安全提示不清等问题。法律专家认为,此类案件常见责任主体多、证据固定难等审理难点。 综合治理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法院在宣判后向辖区安监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终端监管,严格落实身份证登记制度;二是增设社区集中燃放点并配备安全员;三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值得关注的是,本案首次适用了郑州市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监护人连带责任”的条款,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能增添节日氛围,但安全必须放在首位;本案以具体判决提示公众:节日热闹不能以安全为代价。监护人应当履行看护责任,未成年人参与有关活动应在成人引导和监管下进行,社会各方也应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强化安全防范,共同守住节日安全底线,让春节更安心、更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