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才在区域内流动顺畅与否,直接关系到创新要素配置效率和开放型经济水平。
长期以来,外籍人才跨城市任职、转聘时,常面临材料重复提交、认定标准不一致、审批衔接不顺等现实问题:一方面增加了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制度性成本,另一方面也影响人才配置速度,容易造成岗位空窗和项目延误。
随着广佛同城化深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和生活圈加速融合,人才跨市流动需求更为频繁,现有管理与服务方式亟待与一体化发展相匹配。
造成上述堵点的原因,既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属地分割”,也有执行标准层面的“口径差异”。
例如,工作许可相关认定涉及学历、经历、薪酬等多项条件,两地在具体审核口径、材料清单与统计基准上的差异,会让人才在跨市流动时产生“同人不同评”的情况。
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跨市布局、跨城通勤常态化,使“以城市为边界”的管理方式更容易暴露衔接不足,影响政策获得感与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
针对这些痛点,广州、佛山两地科技部门联合出台《深化广佛同城促进外国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化若干措施》,以制度协同回应现实需求。
措施的突出亮点,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探索外国高端人才(A类)跨市互认机制。
对符合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条件或符合国际公认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实行“一地审批、两市互认”,在两市间流动时无需重复提交认定材料。
这一安排直指跨市流动最耗时的环节,有助于实现审批结果共享与服务协同,让人才“跑一次”成为常态。
在流程优化方面,措施针对已在广州或佛山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才,两市间转聘推出“免提交”清单: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可免交;岗位职务未变的,工作资历证明可免交;跨国公司总部及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且在30日内重新申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体检报告亦可免交。
通过减少重复证明、压缩等待周期,可提升人才跨市任职的连续性,降低用人单位的人才配置成本,促进项目团队稳定运转。
在标准统一方面,措施明确广佛地区实行统一的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涉及“社会平均工资倍数”等条件的,均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减少因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资格波动。
这一举措有助于消除跨市流动中的“隐形门槛”,推动人才评价在区域内同标同尺度,实现人才服务的“同频共振”。
在准入政策方面,措施强调以需求为导向、以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制度供给。
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工作许可不受年龄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上限对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对已获聘用的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优秀外籍毕业生,以及科研项目急需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免除2年工作经历限制。
该安排有利于提高对青年科研力量的吸纳能力,使更多处于创新活跃期的人才能够更快进入产业与科研一线。
围绕创新创业场景,措施提出打造“创业直通车”。
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外籍人才,来广佛创办科技企业或开展科研,可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
与此同时,面向科技企业跨市迁移的现实需求,措施明确: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广佛地区整体迁移的,其外籍高管及技术人员工作许可类别可延续,减少因企业布局调整带来的人才资质中断风险,为企业在广佛两地统筹研发与生产、优化供应链布局提供更稳定的人才保障。
从影响看,这一系列举措的直接效果在于提高跨市流动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深层的意义在于,以制度联动推动广佛同城化从“硬联通”走向“软协同”,促进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
对广州而言,有利于巩固国际化人才集聚优势,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佛山而言,有助于更好承接创新资源外溢,提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技术与人才支撑。
对粤港澳大湾区而言,则有助于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展望未来,广佛同城化进入深水区,制度协同仍需持续迭代。
一方面,可在互认范围、数据共享、线上联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更顺畅;另一方面,应强化外国人才在教育、医疗、居住、出入境服务等方面的配套保障,提升其在地生活便利度与融入感,形成“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综合环境。
随着产业协作与创新平台共建提速,广佛有望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国际人才集聚的“强磁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在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人才流动便利度已成为衡量区域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广佛此次制度突破,不仅是对"一国两制"框架下大湾区协同发展的有益探索,更彰显了中国扩大开放、广纳天下英才的坚定决心。
当更多城市群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中国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的蓝图必将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