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创新绿电交易机制实现"月月签" 13亿千瓦时清洁能源将直供天津

围绕“如何让绿色电力更稳定、更灵活地跨区配置”这一现实课题,甘肃与天津此次达成的多年期省间绿电交易引发市场关注。

根据交易安排,未来3年(2026—2029年)将有13亿千瓦时来自甘肃的风电、光伏等清洁电力持续送往天津。

这不仅是甘肃首笔在月度市场完成的多年期省间绿电交易,也属于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较早实现的月度市场多年期绿电“长单”实践,体现出电力市场机制在服务“双碳”目标方面的进一步完善。

问题:长期以来,多年期绿电交易主要集中在年度市场开展,企业若希望锁定3年以上的绿电供应,往往只能在年度集中交易窗口“一次性”完成。

对用能企业而言,这种安排在采购节奏、负荷变化、产能调整以及绿电消纳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窗口期短、调整空间小”的矛盾;对新能源发电侧而言,也容易出现合同周期与电源出力、项目投产节奏不完全匹配的问题,影响收益稳定性与投资预期。

原因:此次交易之所以能够在月度市场实现多年期“长单”,核心在于机制创新带来的交易频次提升和匹配效率改善。

将长周期合同引入月度市场,使市场从“年度一次集中匹配”转向“月度持续校准”,既便于购售双方结合生产经营变化及时优化签约结构,也有助于在价格、曲线、电量安排等维度形成更精细的协同。

同时,跨区输电能力与通道建设为交易落地提供了物理基础。

本次交易依托正在建设的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通道,叠加甘肃新能源资源禀赋与外送需求、天津绿电消费与产业绿色转型需求,为“西电东送”与“绿电消费”形成更直接的市场化连接创造了条件。

此外,以购电协议方式开展双边合作,有利于稳定长期供需关系,降低不确定性,提高合同履约可预期性。

影响:从市场建设看,月度市场能够承接多年期绿电交易,有助于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交易品种与交易周期上的完善,促进跨省跨区绿电资源更高效配置。

对甘肃而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外送通道与市场机制的同步完善,将进一步拓展绿电消纳空间,提升新能源项目的收益稳定性与投融资确定性。

对天津而言,稳定的多年期绿电供给可为制造业、港口物流、新材料等用能主体提供更可持续的绿色能源支撑,增强其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供应链低碳要求的能力。

从更广视角看,该类交易有望带动绿电环境价值的跨区流动,促进绿证相关机制更加顺畅运行,使“用绿电”与“算清绿电”在制度层面更好衔接。

对策:下一步,推动“月月可签”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常态化,需要在规则衔接、风险管理和基础设施能力上同步发力。

一是完善月度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明确多年期合同在不同市场中的结算、偏差考核与履约安排,减少制度摩擦。

二是提升跨省交易的信息透明度与服务能力,强化负荷预测、出力预测和合同管理的数字化支撑,降低交易成本。

三是加快外送通道与配套电网建设,增强跨区输电的灵活调度能力,为大规模新能源外送提供更稳定的物理保障。

四是健全绿电与绿证的协同机制,推动环境价值核算、认证与交易更加规范,增强市场对绿色属性的认可度与可追溯性。

前景:随着新能源占比提升和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持续增长,绿电交易将从“满足用电”加速向“满足绿色属性、稳定性和可调节性”并重演进。

将多年期绿电“长单”纳入月度市场,意味着中长期合同不再受限于年度窗口,而是能够在更高频率的市场环境中动态优化。

可以预期,未来跨省绿电交易将更加注重“通道能力—市场规则—企业需求”三者协同:通道建设决定可外送的上限,规则体系决定可交易的效率,企业需求决定可持续的规模。

在这一过程中,资源富集地区与负荷中心地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更紧密的绿色能源合作,将成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

绿电"月月可签"的实现,标志着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这不仅是交易机制的优化,更是能源配置理念的升级。

当绿色电力能够更加灵活、高效地流向需要它的地方,当市场机制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就会更加坚实。

甘肃与天津的这笔"订单",正是这一进程中的生动注脚,预示着我国绿色能源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