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围标现象普遍,市场秩序受损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问题,近年来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所谓围标,是指多家投标企业事先协商,通过统一报价、轮流中标等方式操控竞标结果,绕开正当竞争。该行为既违反招标投标法,也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现实中,部分地区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围标格局便已暗中形成。各方分工明确,报价提前协调,陪标企业充当"道具",整个流程表面合规、实则操控。这种现象在中小型工程项目中尤为突出,在一些地方已演变为公开的行业潜规则。 二、原因:制度设计存在漏洞,诱导企业偏离正轨 围标蔓延,固然有投标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等主观因素,但更深层的根源在于现行评标机制本身的结构性缺陷。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报价越接近基准价得分越高。这一设计的初衷是防止恶意低价竞标,但在实践中却产生了明显的制度扭曲效应。 在这套规则下,企业的中标概率不再取决于技术实力或成本管控能力,而在于能否准确"猜中"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区间。这客观上为围标提供了内在动力——只要能控制参与报价的企业数量和报价分布,就能操控基准价,进而锁定中标结果。对单独参与竞标的诚信企业来说,合理报价极易因偏离被操控的"平均值"而落入低分区间,长期陪跑、难以为继。 另外,部分招标项目在技术参数设置、资质门槛要求诸上存明显的"量身定制"痕迹,将潜在竞争者拒之门外,为特定企业预留中标空间。这种不透明操作更压缩了公平竞争的空间,也在客观上助长了围标行为。 三、影响:违法成本偏低,震慑效果有限 制度漏洞之外,违法成本过低是围标难以根治的另一重要原因。按现行法律规定,围标串标一经查实,通常面临罚款及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然而与动辄数百万元的中标利润相比,这些处罚力度明显偏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在利益驱动与低风险预期的双重作用下,部分企业将围标视为"可计算的风险",主动参与其中。这不仅损害了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给工程质量监管带来更大压力——通过围标拿到项目的企业,往往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工程质量隐患随之上升。 四、对策:探索制度改革,部分地区已见成效 面对上述问题,一些地方已开始积极探索评标机制改革。以河南省商丘市为例,该市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将评标专家的职能限定于资格审查与技术评审,最终定标权回归招标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溯机制。 据对应的数据,该制度实施后,招投标投诉数量下降约47%,外地企业参与本地项目的比例提升约18%。这一实践说明,当规则设计趋于公平透明,市场主体的逐利行为便会自然回归正当竞争,围标的制度性诱因也会随之消解。 此外,部分地区还在探索引入电子化评标、强化招标文件合规审查、建立投标企业诚信档案等配套措施,从多个维度压缩围标操作空间。 五、前景:系统施治,方能重塑市场生态 从长远来看,治理围标乱象需要在制度层面进行系统性修复。一上,应加快推进评标方法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以平均价为基准的评分机制所带来的制度扭曲;另一方面,应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联动机制,让围标行为真正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与此同时,招标环节的信息公开与全程监督机制也需完善,从源头压缩"内定"操作的生存空间。
治理围标串标,不能止于对个案的愤慨,也不能简单归咎于"参与者"的道德问题,关键在于用制度设计来校正行为激励;招投标的本质是择优与公开,任何让市场主体把精力用在"猜价""组局""陪跑"上的规则,都需要及时纠偏。规则更公平、监督更严密、责任更落实,工程建设才能真正回到拼实力、拼质量、拼诚信的正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