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入冬以来,北方地区气温偏低、取暖周期拉长,节日前后困难群众生活支出集中,取暖、食品、医疗等刚性需求叠加。部分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面临“支出增长快、应对能力弱”的现实压力。另外,受灾地区群众应急期、过渡期后仍可能出现阶段性生活困难,兜底保障更显紧迫。 原因——一上,冬季取暖具有季节性和刚性,不同地区取暖方式差异明显:集中供热地区费用相对固定,农村和边远地区多依赖煤、电、气等分散取暖,更容易受到价格波动和运输成本影响,实际支出不稳定。另一方面,部分家庭处于低保边缘或刚性支出困难状态,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承受能力有限,遇到疾病、灾害、就业不稳等情况,易出现“短期陷入困境、需要快速救助”。此外,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加大、需求集中释放,若审核确认和资金拨付链条不够顺畅,可能影响政策落地时效。 影响——取暖问题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影响节日期间社会预期与民生感受。救助是否及时,直接关系困难群众能否平稳过冬、能否关键节点获得必要支持;政策是否精准,关系资源配置效率和基层治理能力。将取暖救助、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灾后救助等政策衔接起来,有助于减少保障“断档”,提升兜底保障的系统性与可持续性。 对策——根据“两节”与严寒叠加需求,民政部明确将从资金保障、政策落实、流程优化、监测预警和关爱服务各上综合施策。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与统筹力度。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为各地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支撑。部分地区已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形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缓解节日期间支出压力。 二是规范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各地将执行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或适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将继续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减少等待时间。 三是用好用足临时救助,突出“快”和“急”。按照“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要求,提高响应效率,起到临时救助在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上作用,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带来的阶段性困难。 四是聚焦取暖救助,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民政部将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结合气候条件、取暖方式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综合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措施,缓解过冬取暖压力。初步统计显示,已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对象从传统困难群体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有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 五是强化动态监测与主动发现,提升精准度。各地将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依托信息平台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重点群体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防止困难反复和风险外溢。 六是密切关注物价变化,完善价格补贴机制。各地将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稳定基本生活预期。 七是加强走访探视与关爱服务。元旦春节期间,多地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探视等方式,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主动了解需求,协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把救助与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前景——从当前部署看,政策更强调“系统衔接”和“提前发力”:一方面,通过提前下拨资金、推动救助金提前发放,把保障关口前移,降低冬季和节日期间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扩大取暖救助覆盖面、加强动态监测和物价联动,推动救助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从“单项补助”向“综合保障”转变。预计随着各地流程改进、数据支撑能力增强,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和可及性将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对基层执行、跨部门协同及监督评估提出更高要求。
民生无小事,冷暖总关情;这份覆盖全国的保障方案,表明了对困难群体的责任与关怀,也为寒冬中的千家万户送去实在支持。在政策托底与社会关爱的共同作用下,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望继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