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女法官刘爱萍十四年坚守审判一线 以专业与温情诠释司法为民

问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高,对“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司法需求更加迫切。随着社会治理日益精细,民商事纠纷类型更丰富,行政争议往往牵连公共利益、程序规范和群众切身权益。案件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推动实质性化解。由于此,一线法官既要以专业能力把牢事实和法律关,也要通过释法明理、调解协同促成案结事了、矛盾消解。 原因——案件复杂度上升叠加权利意识增强,要求审判工作既有“硬标准”,也有“软能力”。一方面,群众依法维权渠道更畅通、诉求更具体,裁判文书的说理质量直接影响当事人对司法的认可;另一方面,行政审判对程序正当、证据规则和裁量边界提出更高要求,既要监督依法行政,也要促进争议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面对变化,法官能力结构需要更新:既要有扎实的法理功底和审判经验,也要具备沟通协调与矛盾化解能力。 影响——以专业保障公正、以温度促进化解,是提升司法获得感的重要路径。刘爱萍自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把审判一线当作持续学习的课堂:在民商事审判中积累规则适用与事实认定经验,转入行政审判后主动补足短板,尽快适应新要求。庭审中坚持规范、紧扣争点,合议中理性沟通、形成共识;文书制作上注重把法理讲透、把争议讲明,用更通俗的表达回应关键问题,提高裁判的可理解性。实践中,有当事人虽败诉却因说理充分而接受裁判,说明“把道理讲清楚”能够增强司法公信、降低对抗情绪,为息诉罢访打下基础。 在纠纷化解上,她把人文关怀贯穿审判全过程:开庭前后加强沟通,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案件办结后继续释疑解惑,减少矛盾反复。比如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因病情绪低落,她多次沟通疏导、释法明理,帮助其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抚养权纠纷中,面对双方对立情绪强烈情况,她不满足于“一判了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反复协调,推动当事人见面协商并达成和解。这些做法表明,司法不仅是作出裁判,也是在修复社会关系、明确行为规则。 对策——把“高质量审判”落到可执行的机制上,需要专业化建设与多元解纷同步推进。一是持续提升行政审判专业能力,完善类案检索、争点归纳、庭审规范和文书说理体系,增强裁判统一性与可预期性。二是把调解融入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依法用好调解、和解、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刘爱萍入额6年间办理案件1500余件,针对调撤率偏低主动攻坚,将年调撤率提升至60%以上,同时保持零再审改判、零重大信访,表明了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的办案思路。三是强化司法为民,完善释法答疑、判后回访等制度安排,让裁判结果更易理解、更易执行,减少“程序结案、矛盾未解”。四是加强队伍协同,通过合议庭经验共享、岗位轮训和案例研讨促进能力迭代,沉淀可复制的办案方法,形成团队合力。 前景——个体的坚守映照制度进步,队伍合力回应时代命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对行政审判提出更高要求:既要依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也要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既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面向未来,司法机关需更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标融入审判管理与绩效评价,推动更多纠纷在法治轨道内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化解。同时,也要更重视一线法官的身心健康与职业保障,健全激励与保护机制,让更多像刘爱萍一样的法官能够专注办案、安心履职,以稳定预期支撑高质量司法供给。

司法公正离不开千千万万个像刘爱萍这样的基层法官以专业和坚守守护。她们也许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在日复一日的审判工作中,把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次释法、每一场调解,让法治的力量真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这份平凡中的坚持,是法治中国建设最坚实的底座,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当更多法官以这样的职业精神投入司法事业,法治信仰也将更深地扎根于社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