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摊”不是开发商的免死金牌,只是他们精心设计的文字游戏罢了!

地下车库的面积不给算进公摊,那是不是就该归开发商所有了?很多业主被这样的话给糊弄住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我们不能光看公摊面积这一块,而是要从多方面去分析地下车库的归属。 开发商经常给业主一个说辞:“地下车库没入公摊面积,自然就是我的啦。”这么说让不少业主感到困惑,觉得自己好像没什么道理。可事实上呢?这完全是开发商在玩文字游戏。很多时候,开发商会想尽办法把地下车库面积排除在公摊之外,这样他们就能更方便地进行买卖或者租赁。 先来说说关于分摊面积的误区。很多业主以为分摊了就是业主共有,没分摊就是开发商私有。这种逻辑其实大错特错了。建筑区域内的道路、绿地还有一些公共设施设备用房,虽然在测绘报告里可能没明确分摊到每一户头上,难道就说明这些设施成了开发商的私产了吗?当然不是!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都属于业主共有。 那么判定地下车库归属的时候光看分摊面积肯定是不行的,得看它的建设性质和功能定位。开发商在拿地建房时,规划部门有强制性要求他们按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车位。这些车位是为了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而建设的配套设施。而且在房产测绘中还有一种情况叫“不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很多地下车库都属于这个类型。 既然如此归开发商所有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要是法定配建、服务于小区整体并且成本已隐含在房价中的车库,无论是否计入公摊,依法都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在把房子卖出去的时候其实已经把这些成本打入了房价里(其实99%都是这样做的)。 既然这么明确归业主所有了,为什么开发商还要强调“没公摊”呢?其实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空间在等着他们!首先可以避税或者进行成本操作;其次可以通过高价卖出或者以长租方式获取额外收益;最后还能控制车库内的广告位和管理费等收益。这些钱本该归全体业主支配的呢! 面对这种情况,业主们怎么反击呢?首先要查规划文件确定是否属于法定配建;其次要查成本核算揭露重复获利;最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测绘报告认定共有性质。只要拿出这些证据来反击开发商,“私有论”自然就站不住脚了。 “没公摊”绝对不是开发商的免死金牌,只是他们精心设计的文字游戏罢了!随着楼盘交付后,开发商已收回投资和收益后用益权自动转移到全体业主手中。如果允许他们把法定配建的、成本已分摊的、未公摊的车库据为己有,“那明天他们是不是可以说道路也没公摊就该归我?”这样看来真是令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