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地儿,出了档子事。有个叫小茹的17岁姑娘,看不得闺蜜家过得比她滋润,自己又没啥钱,心里犯了酸。那天瞅着闺蜜上厕所或者去吃饭,她就偷偷动手,把人家卡里的一万块给转走了。检察院那边后来一查,发现这孩子家里挺穷,爸还长年在外打工,娘早就不管家了。 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平时没人管,再加上一个人住着实在孤单,小茹养成了厌学、逆反还有点自卑的毛病。检察院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挺心疼的,也知道这种事要是不赶紧把歪路给扳正了,以后肯定还得犯。 权衡了一下,检察院决定不给小茹定罪,只给她爸签了个督促监护令。让许某定期回家看看闺女,好好教她点做人的道理。这事儿办得挺人性化的,不光是为了罚钱抓人,更是想帮着这对父女把关系修好。 许某签完字那是一脸感激,赶紧回家把保证书订了下来。现在他有空就去看闺女,想把她心里那些想不通的事儿给理顺了。毕竟孩子小不懂事,关键还得看大人怎么教。要是再不改改那种不负责的管教方式,这姑娘这辈子的世界观估计就真的歪了。 单人家的孩子本来就缺乏亲情呵护,现在又摊上这样的事儿更是雪上加霜。检察院发这个文书不光是个法律条文,更是个好机会能把大人和孩子之间的鸿沟给填上。我们大人在外头辛辛苦苦为了啥?不就是为了让孩子以后有出息嘛?所以说从现在起咱们得勤快一点多陪陪孩子。 作者:江湖独白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