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有专家强调,现在汽车上那种所谓的智能驾驶,其实大部分都只是辅助功能,级别顶多在0到2级之间。这种系统的核心逻辑是让机器和人配合干活,司机虽然能把脚从油门上挪开歇歇脚,但眼睛绝对不能离开路面,手也不能完全脱离方向盘。这两起事故里的邹某和另一个车主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就是把辅助驾驶当成了真正的自动驾驶。他们在湖南衡邵高速和湖北许广高速上开车时都过度依赖系统,结果一个在疲劳状态下睡着了出了车祸,另一个在湿滑路面上没能及时接管也撞了车。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时发现了问题,现在的法律框架其实挺明确的:不管技术怎么发展,那个开车的人始终得盯着路况看,随时准备接手。长时间不摸方向盘或者视线飘移,这就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轻则扣分罚款,要是撞坏东西严重了还得坐牢。就在前不久,国家给两款L3级的自动驾驶车发了准入许可证,它们在北京的特定路段开始试运行了。L3级比之前的L2级厉害多了,系统可以在特定的环境下完全接管车辆,让司机彻底把手放下来。不过试点工作搞得非常严格,只在批准的那几条路上跑,车上还必须留着安全员看着。市面上卖的车现在基本上还是L2级的技术水平。这次技术升级让责任划分变得更复杂了。当L3级系统正在正常干活的时候出了车祸,到底是谁的责任就不好说了,可能得在汽车制造商和司机之间来划分责任。为了安全起见,法律标准得赶紧跟上这一步。 为了给这种新技术套上安全缰绳,相关部门必须赶紧行动起来。首先得给老百姓好好普及一下知识,让大家知道现在的车到底有多能干。然后监管的规矩也得往前看,搞清楚不同自动化等级下谁该负责什么事儿。只有把技术、法律和老百姓的安全意识都齐头并进了,智能出行这条路才能走得稳当长远。咱们要真正服务好老百姓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