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网络犯罪 去年办理960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问题—— 随着数字经济和社交平台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交易、使用等环节的风险不断增加,隐私侵害、数据倒卖、网络诽谤等行为更容易在链条化运作中快速扩散。一旦遭遇“开盒”或被恶意造谣,当事人名誉和生活秩序会受到冲击,还可能引发线下骚扰、敲诈勒索等次生风险,进而影响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信任。如何在激发创新活力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建立稳定预期,成为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原因—— 从犯罪成因看,一是利益驱动明显。个人信息具有可交易属性,部分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或“内外勾连”非法获取数据,再分发牟利或用于定向攻击。二是传播门槛低、扩散速度快。平台的匿名性与即时性,使得造谣诽谤、隐私曝光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舆论放大。三是黑灰产链条更趋专业化。非法获取、加工、销售、使用个人信息呈现分工细化特征,既增加侦查取证难度,也对司法机关专业化办案提出更高要求。四是部分领域合规意识和内控水平仍待提升,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权限管控不严等问题为犯罪滋生提供空间。 影响—— 从治理效果看,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惩治对应的犯罪、强化检察监督、推动源头治理,表达出“保护个人信息就是保护基本权利”的清晰信号。报告显示,2025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960件1649人。具体案例中,海淀区检察院依法惩治非法获取他人隐私并实施网络“开盒”的行为,反映了对新型侵权的精准打击;东城区检察院对网络撰文捏造事实、诽谤多人的行为监督立案并获得判决支持,显示检察监督在纠正案件受理与追诉环节偏差上发挥了作用。此类办案导向有助于形成对网络暴力、造谣诽谤、隐私侵害的法律震慑,推动网络空间更清朗、公共讨论更理性。 同时,民生领域检察保障持续加力。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两抢一盗”、诈骗等犯罪6314件7475人,案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8%和5.2%;监督纠正漏捕漏诉1098人,同比下降21.9%。维护群众财产权益上,办理追赃挽损案件4339件,同比上升16.6%,追赃挽损金额380亿余元,同比上升29.1%。围绕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推动欠薪治理,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761件,帮助讨薪7100余万元。相关数据表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监督纠错+权益救济”上持续发力,既注重惩治,也强调挽损与修复,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可感、更可见。 对策—— 面向数字治理新形势,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犯罪治理,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形成系统合力。一是坚持依法严惩与分类治理并重,对侵害个人信息、组织“开盒”、网络诽谤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突出对幕后组织者、数据源头、黑灰产链条的全环节打击。二是强化检察监督与协同联动,推动公安、法院、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证据标准、线索移送、风险预警、行业整治等形成闭环。三是推动企业合规与平台责任落实,完善数据权限管理、日志留存、异常访问监测等内控措施,加强对违规采集、超范围使用、非法共享数据的治理。四是完善公众法治宣传与救济路径,引导群众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畅通受害者报案、举报、取证与司法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减少“沉默受害”。 前景—— 随着数字化进程加速,个人信息保护将长期处于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的前沿。可以预期,网络犯罪将更趋隐蔽化、跨平台化、跨地域化,技术对抗与证据固定难度也将随之上升。检察机关仍需在专业化办案、数字取证能力建设、数据治理协同等上持续补强,并通过典型案件办理和综合治理建议,推动从“事后打击”向“源头预防、系统治理”延伸。在民生领域,追赃挽损与欠薪治理的深化,也将更夯实社会运行的安全底线与公平预期,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数字时代带来机遇,也带来新挑战;北京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表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犯罪风险,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面向未来,随着网络犯罪形态不断演变,检察机关仍需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同时加强法律宣传与风险提示,提升公众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只有多方协同、依法治理,才能在数字时代营造更安全、有序、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