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再次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厦门警方近日正式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指南,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进行了科学分类管理。
根据指南,厦门市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被划分为禁放区和限放区两个等级。
其中,禁放区涵盖思明区、湖里区全区,海沧区马青路以南,集美区集美街道、侨英街道,翔安区凤翔街道、新店街道翔安南路以北等地。
在这些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禁止燃放或升放烟花焰火和空飘物。
除上述禁放区外,厦门市其他地区为限放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对烟花焰火的高度进行了严格限制,禁止燃放升空高度超过150米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
这一分类管理体系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
禁放区的划定主要涉及人口密集、建筑集中的中心城区,这些地区因人口众多、建筑密集、交通繁忙,烟花爆竹燃放极易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
限放区则为相对宽松的管理区域,但对升空高度的限制是出于民航安全的考虑。
根据指南,如因重大活动需要升放超过150米高度的烟花焰火,活动举办方应参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事先书面征求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确保不对民航运行造成威胁。
为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厦门警方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些处罚措施形成了从民事罚款到行政拘留的完整体系,充分体现了对违规行为的严肃态度。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是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体现。
厦门警方此次发布的指南既保留了传统春节文化中烟花爆竹的元素,又通过分区管理、分级管制的方式,在维护公共安全与尊重群众文化需求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保护了禁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限放区群众提供了适度的文化表达空间。
在传统年俗与现代城市管理的碰撞中,厦门此次政策调整既体现了对文化传承的尊重,更彰显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治理理念。
当绚烂烟花与万家灯火共同装点春节夜空时,科学管控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或许正是新时代节日安全管理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