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保证金被挪作他用仍谎称“没钱”,新泰检察以资金流证据追回39名农民工欠薪

在工程建设领域频发的欠薪纠纷中,如何区分真实支付困难与恶意欠薪行为?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这起典型案例给出了司法答案。

2024年初,该院受理重庆仝塑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39名农民工工资案时,面对嫌疑人谢某某"发包方未结款"的辩解,办案团队没有简单采信,而是通过资金流向溯源揭开违法本质。

案件调查显示,谢某某在2023年承接山东成鑫农牧大棚工程后,存在三重违规操作:一是违反规定将工程多层转包并违规收取56万元分包保证金;二是将本应专款专用的26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挪作他用;三是在发包方退还10万元专项保证金后,仅支付2万元工资款便转移剩余资金。

这种系统性挪用行为,暴露出部分建筑企业将农民工工资视为"可调节资金"的行业潜规则。

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千万家庭的生计和社会稳定。

本案通过证据链条的完整构建,成功识破了"三角债"的幌子,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启示我们,在处理涉及民生的案件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被表面的"市场风险"所迷惑。

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