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春节后大家都开工了,不少公司招人的时候会说“不用底薪,全拿提成”,这看起来好像能让你多干活多赚钱,但其实背后藏着风险。特别是签了这种合同,可能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你说要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2000元这是一个底线,要是公司给的钱达不到这个数,可就真亏了。 之前有个叫徐某的人在某公司当销售,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是“无底薪、纯提成”。结果业绩好的时候他能拿一万多,可一旦行情差了,两个月下来连2000元都不够,远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徐某找到公司要求补上差额,结果被拒绝了。没办法他只能辞职了,最后向人社部门求助才解决了问题。 签这种“无底薪”的劳动合同到底行不行呢?其实关键看它是不是踩了法律的底线。首先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条是铁律。不管签什么合同,只要你在法定时间里干了活,老板给的钱就不能少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强制性的规定,任何约定都不能绕过它。 另外试用期的工资也有法定的最低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的80%,而且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那种试用期“不发钱”或者“没有底薪”的约定都是违法的。 还有一个法律规定就是违法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如果劳动合同里写了什么排除老板责任或者剥夺你拿报酬权利的话,那这些条款也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就算你在合同上签字了也没用,你照样可以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所以说即使案例中的徐某自愿签了字,但里面那些免除公司支付责任、排除你获得最低报酬权利的条款也不被法律保护。面对这种“高提成”的诱惑时,请务必擦亮眼睛守住这条法律底线。签合同前多留个心眼儿,工作中就能多一分保障哦! 我是薛秋静编辑的这篇文章,审核的是段慧敏老师还有主审丁亚英老师哦!如果你对劳动法感兴趣的话就给我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吧!每天都会带你学一条劳动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