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旅游不是普通旅游的翻版

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个事儿,把老年旅游的安全保障问题给推上了风口浪尖。你想啊,现在咱们国家老龄化进程那么快,大伙儿日子也好过了,老年旅游这块儿市场那是越来越大。怎么保着这些老人出门的安全,成了社会都得盯着看的事儿。这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判了个老年团里的事,把旅行社在组织老年活动时该尽的责任边界给划清楚了,也给行业里的规矩提了个醒。 这个案子里头,有个六七十岁的江某跟着一个旅行社在北京玩了五天。结果在行程里呼吸心跳骤停去世了。家里人觉得旅行社瞎指挥,一大早4点15分和3点15分就集合,还强行加自费演出和景点,把人累坏了。而且出事了也没及时救人。旅行社这边说游客自己有高血压病史,死了是他自己的原因。法院看了看发现这行程安排确实不合理:连着两天凌晨叫人起床出发,还在原来计划外突然加东西,一天下来累得够呛。江某本来就有高血压病史,一疲劳就突发了疾病。 虽说法院说了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己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江某没告诉旅行社自己高血压的事儿,累得不行了还硬撑着不休息,这确实增加了生病的风险。但这也不能完全赖游客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旅行社带着老人出去玩得采取点措施保护人家的安全。这个旅行社可不止是懒懒散散没做好这三方面的事儿:一是没把每天的行程跟人说清楚;二是对老人没健康管理机制;三是行程设计得太疯狂了。 法院最后觉得这是有因果关系的:因为旅行社没尽到保障义务导致江某去世了。结果判旅行社赔了35万多块钱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这个判决特别重要啊!现在咱们国家老年旅游市场大得很但还不够规范。有些旅行社会为了省钱和多赚钱就搞那种“早出晚归压缩住宿”、“加自费项目拿提成”的玩法,根本不考虑老年人身体变差了需要宽松一点。有些所谓的“低价老年团”更是拿高强度行程当赚钱手段,这可太危险了。 往深了说这反映出老年旅游产品供给侧有问题:专门给老人设计的“适老化”产品太少了;行程评估、随队医护这些配套服务基本没有。监管方面也有问题:虽然有文件规定但在行程强度、休息时间这些关键点上还是没硬性标准和强制约束。 这起案子其实就是个警钟:老年旅游可不是普通旅游的翻版哦!这是个需要特别关怀和专业设计的服务领域。旅行社得扔掉那种“一刀切”的思维好好履行安全义务;老人和家属也得注意风险意识把自己的身体状况老老实实说清楚选个合适的团才行。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咱们得给老人创造一个安全、舒服、有尊严的旅游环境啊!这需要立法细化标准、监管加强执法、行业提升自律、家庭多些关爱一起使劲才行!这样才能让“银发之旅”真正变成美好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充满风险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