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以为已经支付了房租,没想到租房的人王先生迟迟没收到这笔钱。事情发生在2023年9月,王先生常年定居国外,把一套房子委托给某中介管理。通过中介介绍,他把这套房子租给了小朱,约定租金每月2.6万元,半年一付。签约后小朱马上把第一期租金打到了中介预留的账户上。时间一晃到了2024年5月,第二期租金支付期限到了,可王先生那边还没动静。于是王先生让中介的员工李某帮忙催讨,结果钱一直没到账。直到2024年6月,中介才告诉王先生小朱已经把第二期钱打给李某指定的一个账户里了。不过这个账户不是王先生自己的,也没有经过授权。 面对这种情况,王先生只好把小朱告上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法院还把中介公司追加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小朱解释说当时是李某让他打到那个新账户里的,而且之前还看过李某发来的授权委托和账户变更材料。他以为材料齐全就没问题了。中介公司也说了自己早在5月就把李某给辞退了,6月才知道李某让租客把钱打进别人账户里的事。 后来浦东法院民事审判庭查清了真相:原来李某伪造了房东王先生的签字文件和聊天记录发给小朱。他谎称房东同意换账户了,让小朱把钱转过去。钱到手后他就自己拿走了。现在李某正在准备退钱给王先生。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已经把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了。 法官胡哲提醒房东别当“甩手掌柜”,即使委托中介也要定期查账;租客也得小心被骗;还有中介机构也要加强管理。 曹赟娴和杨敦毅负责写这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