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施行一年成效显著 法治护航职工权益 温暖服务覆盖基层

问题——劳动关系多样化带来权益保障新挑战。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用工形态不断变化,劳动者跨区域流动频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增长,传统劳动关系边界更趋复杂。

一些领域存在工资支付不及时、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社会保险缴纳不到位、女职工和特殊群体权益易受侵害等问题。

矛盾纠纷一旦处理不畅,既影响劳动者获得感,也可能传导至企业用工稳定与社会治理压力。

原因——制度供给与治理方式需要与时俱进。

从现实看,部分纠纷呈现跨地区、链条长、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一程序难以快速解决;一些劳动者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维权路径不清晰;部分用人单位在合规管理、内部协商机制建设方面仍有短板。

面对新情况,必须以法规明确职责边界、以机制打通处置链条、以服务降低维权成本,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影响——法治牵引提升解纷效率与服务覆盖面。

条例施行后,河南工会系统把“依法维权、依规履职”嵌入工作流程,推动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援、执”衔接联动,促进个案处置向机制化能力转化。

济源示范区工会参与的一起跨省务工人员薪资纠纷,涉及多地15名劳动者。

工会与仲裁机构启动联动调解并开通绿色通道,兼顾外地务工人员滞留成本与企业履约效率,促成双方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和解,用人单位支付18万余元工资;未到场人员通过线上方式签署协议并及时拿到报酬,体现了多元化解与数字化手段在“快速定分止争”中的现实价值。

与此同时,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典型诉求,工会法律援助程序发挥作用。

漯河一名女职工在孕期遭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迅速启动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介入,通过调解推动劳动者回到原岗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维护个体权益,也释放依法规范用工的导向。

对策——把法规条款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工具。

围绕条例关于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依法调查侵权问题、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等规定,河南工会系统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推动平台前移,促进力量下沉。

通过指导市县工会与政法、人社、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调解资源进驻综治中心平台,实现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回访的闭环运行。

二是强化机制供给,形成多元化解合力。

完善“工会+仲裁”“工会+法律援助”等模式,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减少劳动者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

三是推动源头治理,增强企业内部协商能力。

以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抓手,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则通过便捷入会、驿站服务、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组织覆盖和权益保障的可及性,让服务跟着劳动者走、跟着需求走。

前景——以法治化、社会化、数字化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可以预期,随着条例深入实施,工会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制度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一方面,跨区域纠纷、群体性纠纷的处置将更加注重协同联动和程序衔接,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效率与公信力;另一方面,普惠服务与精准维权将并重,更多资源将投向基层一线,推动驿站、服务中心、线上平台等载体互联互通。

更重要的是,工会在依法监督、普法教育、协商机制培育等方面的作用将持续强化,为企业稳岗用工、劳动者稳定就业、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从街头巷尾的工会驿站到跨国劳务纠纷的快速化解,河南工会正将条例文本转化为具象的法治温度。

当劳动者在冬至接过热腾腾的饺子时,当跨境务工者收到欠薪到账短信时,这些微观场景共同拼凑出新时代"职工之家"的现实图景。

法治化维权网络的建设,不仅关乎个案正义,更是对"发展为了人民"执政理念的深层诠释。

未来,随着劳动形态持续演变,工会服务的创新实践或将为全国提供更多制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