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系统反腐再出重拳 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山东省日照市监委,对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建宁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在多方面突破底线红线,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司法等处理。

问题方面,通报所列情形集中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权力运行中失守失范的突出表现。

一是政治立场和政治纪律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二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三是组织观念淡漠,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四是廉洁底线全面失守,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五是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强调,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方面,此案再次表明,金融监管权力集中、资源密集、专业性强,一旦监督制约不到位,容易成为腐败滋生的高风险领域。

对个体而言,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是从“破纪”走向“破法”的根本诱因;纪律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使其在收受请托、接受利益输送等问题上步步加码。

对制度执行而言,若日常教育提醒不够及时、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缺少刚性约束,一些“围猎者”便可能借助宴请旅游、人情往来、股权投资等隐蔽方式进行利益捆绑,把监管权力异化为牟利工具。

尤其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等环节,一旦形成“人情监管”“关系监管”,就会侵蚀公平正义,损害政治生态。

影响方面,金融监管领域干部违纪违法危害具有外溢性和放大效应。

一方面,监管岗位本应守住风险底线、维护市场秩序,若权力被寻租利用,可能导致监管尺度失真、执法不公,扰乱公平竞争环境,增加金融风险隐患;另一方面,违规干预企业经营、为特定对象谋利,容易破坏政策执行的一致性,损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

从更大层面看,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监管部门的廉洁与否,关系到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对策方面,既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也要把“治”的理念贯穿全过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

其一,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要求落实到监管履职全过程,紧盯贯彻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其二,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围绕审批检查、行政处罚、人员管理等关键领域强化流程管控和痕迹管理,推动监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其三,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强化对接受宴请旅游、借用车辆、股权投资等隐形变异问题的识别与整治。

其四,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同级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用好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政务处分与司法衔接,形成闭环。

其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与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前景方面,随着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持续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对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将保持高压态势。

对“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释放严惩信号,也倒逼行业规范运行。

下一步,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必须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监管队伍清正廉洁、监管行为公正权威,为金融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孙建宁案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个别金融监管干部在利益诱惑前的底线失守,也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在关键领域的纵深推进。

当监管者成为被监管对象,这一极具警示意义的案例深刻说明:在服务实体经济的主战场上,金融监管队伍必须保持比监管对象更高的廉洁标准。

随着新时代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亲""清"监管关系,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