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 13类食品禁止在直播间销售

近年来,直播电商拓展消费场景、促进农产品上行、带动中小商户经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食品属于高频消费、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一旦在直播间“带病上架”,往往会出现传播快、交易量大、维权链条长等情况,风险也更容易扩散。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消费投诉中发现,直播销售食品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上:问题食品进入直播间、宣传话术触碰法律红线、食品类别与信息标注不清引发消费者误判。问题如何形成?一方面,直播交易突出“即时决策”和“情绪带动”,部分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夸大功效、制造稀缺、用“测评”“检测数据”等包装产品来刺激成交。另一方面,直播生态链条较长,涉及平台、运营者、主播、选品机构、供应链与仓配等多个主体,责任边界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被拆分,出现“多方参与却难以追责”的灰色地带。再加上一些平台在资质审核、过程巡查、违规处置闭环等环节仍有不足,导致“无资质上架”“未培训上岗”“违规后换场再播”等现象屡有发生。

直播电商发展迅速,但食品安全不能让位于流量和交易;新规出台,表明了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取舍与平衡。随着3月20日新规正式实施,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平台和商家需要把责任落到审核、宣称、标注和售后等环节,消费者也应提高辨识能力、保留证据、理性维权,共同推动形成更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只有守住安全底线,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