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看看现在的网络直播,那个边界在哪儿啊。有时候咱们在餐厅吃饭、健身房锻炼或者理发店做头发,这些地方本来挺私密的,结果却成了商家直播的“现场”。姜家敏律师是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的,他说这事儿其实挺让人担心的。 那些商家为了吸引人气、省成本,把实时直播当营销手段。但咱们买东西本来是为了享受服务,谁能想到自己会变成直播间里的“背景板”,甚至私人聊天都被拍下来传给陌生人看?这不仅让人心里不舒服,还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招来恶意评论。消费者从顾客变成了被围观的对象,这就说明新技术用得不好,咱们的权利反而更容易受到侵害。 法律上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根据《民法典》,咱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和隐私权。商家要是为了赚钱或者宣传拍了咱们的脸或者活动,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了。姜律师解释说,就算他们没直接收钱,这种做法还是有商业目的。 关键在于怎么看“公共场所的隐私期待”。很多人觉得在公共场所就没隐私了,但法律界不这么认为。在餐厅吃饭、健身房锻炼、理发店理发这些事,虽然在店里算公共场所,但还是属于个人的私密活动。咱们对这些地方有合理的隐私期待,商家不能因为地方是开着的就觉得咱们默许他们随便拍随便传。 有的商家为了免责,找了些理由给自己开脱,但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有人说公共场所没有隐私。其实“被别人偶然看见”和“被上传到网上给所有人看”是两码事;有人说没特意拍脸或者没直接收钱就没事。其实只要画面能让人认出是谁就是侵权;还有人说店里贴了个告示就代表同意了。这是格式条款的一种套路,很难让消费者真正自愿同意。 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其实只要规范使用就能双赢:商家要守法经营,直播前得跟咱们说清楚并征得同意;消费者自己也得长点心眼儿,遇到侵权要及时制止;行业组织可以出点自律公约;监管部门也要多关注这个问题。 技术进步是好事,但不能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商家未经同意拍咱们活动这种现象,其实是在问公共场所的隐私到底在哪儿。法律规定是基础,但关键还得靠经营者自觉遵守、消费者主动维权和社会的共识。只有这样,商业和数字技术才能发展得更稳更好,咱们的消费环境也会更和谐、更值得信任。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商业道德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