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依据122条款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10%进口附加费 商务部:将全面评估并保留必要反制权利

美国政府近期关税政策再度调整,引发国际贸易格局新的变数。

据商务部2月24日通报,美国海关已停止征收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框架下的关税,但随即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贸易伙伴征收10%的进口附加费。

这一举措标志着美方关税政策工具的转换,但其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并未改变。

回顾中美贸易摩擦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出美方关税措施的频繁变化。

2025年2月初和4月初,美方先后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中国商品加征了10%所谓芬太尼关税和34%对等关税。

其中24%的对等关税已暂停实施,对华实际加征关税水平为20%。

这些措施虽然在美最高法院关税诉讼案裁决和美国政府相关行政令、公告的影响下被部分停止,但美方并未真正放弃贸易保护主义立场,而是转换了政策工具。

从政策工具的角度看,美方正在积极探索多种关税征收依据。

商务部指出,美方在多个场合表示将利用301、232等调查征收关税,这表明美国政府正在构建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贸易保护体系。

这种做法打破了传统的国际贸易规则框架,对全球贸易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

中国政府对美方这一系列举措的态度是明确的。

商务部强调,中方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敦促美方取消并不再加征有关单边关税。

同时,中方正密切关注并将全面评估美方相关举措的影响。

这种评估不仅涉及对华贸易的直接影响,还包括对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潜在冲击。

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中方态度坚定。

商务部明确表示,中方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如果美方继续推进单边关税措施,中方将视情适时调整针对美方原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采取相应的对抗性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在表达立场的同时,也为对话和合作留下了空间。

商务部指出,中美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

中方表示愿与美方在将于近期举行的第6轮中美经贸磋商中开展坦诚磋商,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

这反映出中国政府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仍然致力于通过对话解决分歧的诚意。

中方同时强调,要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各自关切,妥善管控分歧。

这一立场既体现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体现了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坚守。

中方还特别提及要共同维护两国元首釜山会晤和2月4日通话的共识,这表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美高层沟通机制的作用。

从"芬太尼关税"到"122条款附加费",中美经贸博弈正在向制度性对抗演变。

历史经验表明,2018年贸易战使美国消费者多支付了570亿美元成本,而中国通过市场多元化将美进口占比从21%降至16%。

面对新变局,中方既展现出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坚定立场,也为解决问题留出弹性空间。

正如商务部声明强调的"合则两利"原则,在全球化深度调整的今天,没有谁能从割裂的贸易体系中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