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种新的市场乱象全国多地出现并有扩散趋势。部分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已由零散个案演变为更系统、规模化的运作。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宏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智灵在调研中发现,此类行为正在给市场监管带来不小压力。数据表明,怀化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受理的投诉举报中,疑似牟利性职业索赔占比超过60%。这些举报往往模式相似:围绕商品标签瑕疵等轻微违规集中索赔,举报人常在同一时段向多地监管部门批量提交内容相近的投诉。徐智灵代表指出:“这已超出正常维权范畴,本质上是在利用惩罚性赔偿规则进行获利。”追根溯源,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5年《食品安全法》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执行中暴露出可被钻空子的环节。部分人员利用“举证责任倒置”“最低赔偿额度”等条款的适用空间,将维权异化为盈利手段。更需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已出现团队化操作迹象,逐步形成从线索收集到批量投诉、诉讼的链条式运作。这个现象带来的影响正在向多上蔓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职业索赔类案件的办理平均耗时是普通投诉的3倍以上;行政复议接案量上升,使真正的消费纠纷处理周期被拉长;部分小微企业为降低风险选择“私了”,客观上助长了此类行为。法律界人士担忧,若任其发展,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同时损害诚信经营者和真实消费者的权益。针对这一难题,部分地区已开展制度探索。甘肃省自2025年起建立职业索赔人黑名单制度,上海市出台《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均取得一定成效。徐智灵代表建议湖南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经验,构建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名录库信息系统,设置异常投诉识别标准;二是完善“非生活消费”类投诉的认定程序;三是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形成协同监管。放眼长远,这类制度建设意义明确:既能为基层执法提供更清晰的操作依据,降低行政成本;也能对违规行为形成约束,改善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厘清维权与牟利的法律边界,让惩罚性赔偿制度回到立法本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专家表示:“精准识别恶意投诉与支持正当维权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形成科学、可操作的区分标准。”
消费维权制度既关系民生保障,也支撑市场信用。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的变形扩张,需要以法治方式精准治理,在“保护权利”和“防止滥用”之间明确边界并形成闭环。让真正的消费者维权更顺畅,让诚信经营者更安心,才能把制度初衷转化为治理效果,营造更公平、有序、可预期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