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深圳人大会议通过的新修订医疗条例,给咱们老百姓手里塞了张“王牌”,把“如何死”的话语权交回了自己手里。这可是全国头一遭!之前大家都习惯了家里有事全听医生护士的,现在不一样了。条例第七十八条里写得明明白白:只要病人或者家属拿出那份事先签好的、符合要求的生前预嘱,哪怕是病人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医院也得照着办,绝对不能乱插手。所以说,要是想在最后关头安安静静、有尊严地走,提前立个“不要做无谓抢救”的预嘱准没错。深圳这次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那什么是生前预嘱呢?说白了就是咱们在神志清醒的时候写的“最后一道命令”,专门用来告诉医生在咱们临终或者病入膏肓的时候,到底是继续折腾还是听天由命。管你是要插管子还是做心肺复苏、用不用生命维持系统、还要不要治老毛病,全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东西不光是一份文件,还是块“心理海绵”,能把“怎么死”这个让人头疼的大难题给提前搞定。 新法规定了三条硬规矩:首先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次内容得完整、清晰、不能乱涂乱画;最后还得有两个或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只要这三条都凑齐了,“抢救按钮”的大权立马就交到了病人手上。到时候家属就不用在“救”还是“不救”之间撕心裂肺地作选择了。 以前那种让家人猜心思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现在的预嘱通常都有个“我的5个愿望”模板,直接把要求细化成了五个具体场景:比如要哪种医疗服务、要不要用生命支持、希望别人怎么对自己、想让家人朋友知道啥、还有找谁帮忙。这五个问题一个比一个接地气,既给了咱们说心里话的机会,也让家属能一眼看出到底是咋想的。 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李瑛会长说得好:“没意义的生命维持,只会让人多受罪。”很多时候到了晚期,插管、电击、进ICU这些手段除了拖时间啥也干不了,反而会带来高昂的费用、钻心的疼痛、气管切开留下的一辈子伤疤,甚至亲人都见不到最后一面。如果早立下遗嘱,家属只要在“听”和“不听”之间选一个就行,那种心理负担和负罪感立马就没了,家庭矛盾自然也就少了。 微博前段时间做了个投票问大家会不会立预嘱,在那5000多个回复里有七成多的人都举了手。支持的人说这下终于不用躺在那儿等死了;心里犯嘀咕的人则是舍不得放手。其实生死哪有那么绝对的对与错?但生前预嘱至少给了咱们一个中间选项:提前说清楚、提前约好怎么告别。 立法只是开头的第一步。接下来还得靠社区、医院和志愿者团队多给大家伙讲讲“我的5个愿望”,把门槛给降下来;还要拉跨学科的安宁疗护团队帮忙,让“尊重死亡”不光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而是热乎乎的服务。以后要是有人问你:“要是只能再活一天,你打算怎么过?”希望你能自豪地说:“我早就写好告别方式了,照着办就行。”你会立生前预嘱吗?你会尊重身边人的选择吗?答案也许就藏在今晚睡觉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