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的何某在2022年买了辆新能源车,打算在自家有产权的车位上装个充电桩。虽然他早就备齐了车位证、购车发票等材料,按供电部门的要求找物业开施工证明,可对方却以小区电容量不足为由一口回绝。何某后来发现变压器还有富余容量可以改造扩容,物业又拿消防不达标当借口。他仔细查看物业提供的所谓“消防文件”,发现那是针对公共快充站的,根本不是个人自用桩的。 何某因此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折腾,跑遍社区、住建局,打12345电话到处碰壁。无奈之下,他只能每天开车去外面快充,夏天暴晒冬天挨冻,听说快充还伤电池心疼得睡不着觉。 直到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文明确支持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国务院也强调要“应装尽装”,法律上也有《民法典》撑腰。可是现实中物业却成了拦路虎,有的怕担责怕麻烦直接拒办。还有些物业明知政策故意拖延,因为只有法院判决才能免责。 何某终于拿到施工证明装上了桩。这次官司虽然打赢了,但也浪费了他一年半的时间精力。法院态度越来越明确,四川高院已将此案列为典型案例。 这个事情提醒大家:申请一定要书面提交保留证据;若物业推诿可以拨打95598请国家电网勘测电容;别怕投诉;真走到诉讼胜诉率极高。 新能源车是国家推广的方向,希望类似的案例能越来越多,别让物业卡住绿色出行的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