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一张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提单在成都国际铁路港正式签发。
这张"蓉深港"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的诞生,不仅为西部地区构建起更加高效的国际物流通道,更为我国多式联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此次提单承运的货物为成都周边企业生产的灯具产品,将从城厢站出发,经铁路运输至深圳盐田港,再通过海运最终抵达波兰格但斯克港。
这一运输路径的实现,得益于成都国际铁路港在多式联运领域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实践。
据了解,该提单严格依据2025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审议通过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条款制定。
这一公约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中国首次在国际运输规则领域成功引领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为全球多式联运提供了统一、权威的法律框架。
公约创建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集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和物权凭证三大功能于一体,同时具备转让与融资属性。
这一创新制度设计,有效解决了传统多式联运中单证不统一、责任不明确、融资困难等痛点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在提单签发的同时,成都国际铁路港还实现了与深圳盐田港集装箱作业信息、航运物流信息的系统对接,打通了铁海联运物流信息全程贯通的数字化通道。
这一技术突破使得货主企业能够实时掌握货物运输全过程,大幅提升了物流服务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作为国内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的先行者,成都国际铁路港早在2017年就开出了全国首单基于国际铁路联运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单。
多年来,该港持续拓展应用场景,从中欧班列逐步延伸至公铁、空铁、海铁等多元化联运模式,形成了"一次委托、一次报价、一单到底、一票结算"的完整服务体系。
2025年5月,"蓉深港"铁海联运图定班列正式开通运营,并在盐田港挂牌设立内陆港,目前已实现"周周班"稳定开行。
这一定期班列的开通,为铁海运输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此次"一单制"提单的成功签发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制度创新方面,成都国际铁路港推出的"双轨制"运营模式,巧妙规避了与现行运输责任体系的潜在冲突,为《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核心制度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可复制的操作样本。
这一创新举措的意义远不止于物流效率的提升。
对于西部地区众多中小微企业而言,"一单制"提单的融资功能将为其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企业可以凭借这一具有物权凭证性质的单证,更便利地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贸易融资服务,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蓉深港"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的成功签发,体现了我国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积极探索。
这一模式的推广应用,将进一步优化我国多式联运服务质量,提升国际物流竞争力,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从一张提单的首发,到铁海联运信息的贯通,再到国际规则框架下的制度探索,折射出内陆开放从“建通道”向“强规则、强数据、强服务”的转型路径。
面向不确定性上升的国际经贸环境,提升物流确定性与单证金融可得性,是稳外贸、强产业链的重要支撑。
唯有在规则对接、数字治理与风险控制上持续发力,才能让更多“蓉品”“川货”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走向全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