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

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吴翔代表广州中院党组介绍了这一年的情况。去年全市法院一共处理了3.7万多件消费纠纷,案子数量没怎么变,但解决问题的效果越来越好。吴翔特别提到了几个新变化:一是像直播卖货、线上培训这些新业态的纠纷越来越多,成了司法保护的重点;二是办卡消费的风险还在,“一老一小”的维权问题也不少;三是大家打官司不光是要退货退款,还得让平台赔钱;四是小额诉讼办得很快,维权成本更低了。王会峰庭长说,法院这一年做了不少工作,专门整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还把解决纠纷的事情交给调解机构来做,同时发布典型案例来引导大家理性消费。谷丰民副庭长发布的十大案例里有不少焦点问题。比如有个叫钟某的消费者通过购物平台买了两件衣服,一共花了411元。她当时问商家是不是实拍图,商家说是真人拍的还报了尺寸。结果货一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衣服的花纹和版型都不对。法院一查发现,这两张图其实是用AI生成的,详情页里根本没有实物照片也没说明是假的。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必须老老实实交代商品信息。经营者对用AI生成的内容得负审查责任,不能随便虚构商品特点。要是AI出来的效果跟实物差得很远又没跟买家说清楚,就构成欺诈。这家公司故意用AI骗了人,得把钱退回去还得赔三倍。这个案子是在AI技术发展很快的时候出现的,对规范商家用AI宣传很有参考价值。它告诉商家技术可以用来美化但不能说谎,得给消费者提个醒。这次的处理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告诉了商家怎么合法用技术做生意。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谷丰民发布的案例中的一个例子。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在处理这个案件时指出:经营者利用AI技术生成与实物差异显著的图片并虚假陈述时,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钟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购买两件女士上衣共支付411元。在购买前询问商家图片是否为实拍时得到肯定答复,并提供了模特信息。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宣传图片差异明显且为AI生成。广州中院认定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支持了钟某的退款请求及三倍赔偿诉求。这次案例展示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新技术带来的纠纷时的积极探索与严格规范态度。 最后要说明的是:谷丰民发布的这个案例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恶意逃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厘清了直播带货中各方的责任边界并严厉打击了无资质医美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和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在此次发布会上都有发言。 补充说明一下:这次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电商直播、医疗美容、游戏消费等民生热点领域。 总结一下:谷丰民在发布会上强调要精准回应新业态新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 另需注意:“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程序”、“示范诉讼”、“综治+法庭”多元解纷直通车这些都是广州法院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所采取的措施。 还需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在处理新技术应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确立了相关规则。 另外提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法院都是指同一个单位。 最后还有一点: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谷丰民在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了这十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