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试点以来持续完善。1月16日,基金业协会印发专项通知,首次对养老金基金提前赎回机制作出系统规范。根据规定,投资者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移民定居、大额医疗支出等五类特殊情形,可申请赎回未达持有期的份额。此举在兼顾制度长期性安排的同时,为突发需求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通道。 分析显示,当前养老金基金市场呈现“规模稳步增长、收益表现较好”的特点。截至2025年底,纳入名录的309只产品总规模达151.07亿元,其中307只成立以来保持正收益。不容忽视的是,自2024年指数基金纳入投资范围后,产品结构继续优化,指数类产品占比已突破30%,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丰富的配置选择。 监管层面同步推进配套安排。证监会最新监管通报明确,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到期转型后仍可保留在名录内。目前已有富国、中欧等四只2025年到期产品完成转型,转为普通FOF基金后继续享受费率优惠。这类产品采用“下滑曲线”管理模式,随目标日期临近动态调整股债比例,逐步过渡至更为稳健的配置,以实现养老资金的生命周期管理。 市场参与主体也在加快技术适配。按要求,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等须在6月底前完成系统升级,过渡期内允许以手工方式办理特殊赎回。52家持牌机构中,商业银行19家、证券公司25家,形成多元化销售网络。北京某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将推动机构提升服务效率,后续还需加强投资者教育,在引导长期持有的同时,完善对特殊需求的救济安排。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持续完善,反映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从“搭框架”到“细规则”的推进路径。随着产品供给更加多元、投资者保护机制更加清晰,制度的安全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更增强。提前赎回机制的落地,既回应了投资者在特殊困难时期的合理需求,也有助于守住长期养老储蓄的制度目标。随着系统升级等配套工作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更好满足居民养老投资需求,并为资本市场引入更稳定的长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