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拿到了好处,杨某收了钱,这起案子让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吃了牢饭。这事儿发生在2011年到2023年之间,是最高法和最高检联手发出来的典型案例。杨某是重庆市铜梁区人,他在扶贫办和乡村振兴局当副手的时候,利用手里的权给别人办事。这些事包括给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还有冷链加工厂批项目、发补助,还有揽工程的活儿。为了这些,他一共收了别人360万多元。 铜梁区检察院把杨某告上了铜梁区法院。法院说他是国家工作人员,收了别人的钱帮人办事,数额特别大,这就构成了受贿罪。最后判了他十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还罚了50万块钱。这案子判了之后,杨某没在上诉期里提意见,判决就生效了。司法机关用这个案子告诉大家,产业振兴是大事儿,像杨某这样的干部拿着权力去做交易,不但坏了政策的落实,还把乡村振兴的家底给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