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拆迁起了争议,姐妹俩为了争这份财产,闹了十年。

老宅拆迁起了争议,姐妹俩为了争这份财产,闹了十年。2016年周老先生病倒住院后,心里发慌,担心以后分家,就跟老伴儿商量着把后院给了周大,把前院给了周二姐。没想到两年后,父母相继去世,本来应该共享家产的二人矛盾重重。这可是个麻烦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周二姐嫁去了外地,平时很少回来。房子自然就落到了周大姐手里。她自掏腰包把两间老房拆掉重建,可地基还没打好呢,拆迁公告就贴到了门口。周二姐连夜赶回来,掏出父母遗嘱要平分安置款。周大姐坚决不答应:“房子是我盖的,拆迁款应该归我。”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服谁。律师解释说当时《民法典》还没生效呢,法律上有个“真空期”,新增房子的拆迁利益归属不清楚。按照“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原则来看:虽然姐姐盖了新房子,但土地价值更高。最后法官觉得硬判不太好,就提议姐妹俩坐下来谈谈。 调解结果是:周二姐给周大姐支付房屋翻新的钱;安置款两人协商分配;宅基地使用权归老宅名下。这个决定让大家都松了口气。唐山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提醒大家:提前把事情说清楚、写到纸上比什么都重要。真要等到拆迁的时候再去争家产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