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法院推进“荣和新城”重整续建 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问题——项目续建需求迫切、交付与资产处置并行推进。 记者从对应的公告信息获悉,平南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决定对广西平南县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6年1月4日指定管理人依法开展重整工作。目前,美华公司开发的“荣和新城”(又称“荣和名城”)项目已形成一定建设规模:1号楼、2号楼主体结构完成,但尚未整体竣工验收交付;3号楼尚未开建,仅完成基坑开挖。项目涉及住宅、商铺及车位等可售资源共计469套(个),其中住宅与商铺可售面积约3.34万平方米。项目一方面面临续建与交付的现实压力,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重整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可执行的清偿与续建方案。 原因——行业调整叠加企业资金链压力,重整机制成为现实选择。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部分中小房企受融资环境变化、销售回款放缓、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资金周转承压,项目建设容易出现阶段性停滞。对地方而言,未完工项目牵涉购房人权益、上下游企业账款结算及金融机构债权安全等多方利益,处理难度大、关注度高。因此,依法启动破产重整,有助于法院监督下引入外部资源,按照统一规则协调债权债务关系,为项目续建和企业治理调整争取时间与空间。 影响——对购房人、债权人和地方经济形成多维度正向预期。 从项目层面看,招募续建投资人有助于尽快补齐工程缺口,推进验收和交付,稳定购房人预期,降低长期停工带来的资产减值和管理成本。对债权人而言,重整引入具备资金与建设能力的主体,有望提高资产回收率,使清偿安排更具可执行性。对地方经济社会运行而言,项目复工将带动施工、建材供应、物业服务等相关链条恢复,促进就业与税源稳定,也有助于修复市场信心,形成以法治手段推动风险项目出清的示范效应。 对策——以公开招募与资格约束提升续建可行性,强调合规与履约能力。 公告显示,本次招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遴选意向投资人,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程序。意向投资人可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参选主体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应提供房地产项目建设或代建成功案例。信用要求上,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无欠税记录。资金方面强调履约能力,要求不存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建设能力上明确:意向投资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材料方面,需提交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有)、资信与资质及履约能力证明、授权委托材料以及业绩证明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条件与材料清单反映了对“资金落实、建设推进、信用约束”的要求,有助于降低后续履约风险,提高续建效率。 前景——以市场化引资与法治化处置协同,关键在于工程统筹与交付闭环。 从项目现状看,已完成主体的楼栋仍需推进安装、装修、配套及验收等环节;3号楼则涉及是否续建、如何与整体资金安排匹配等决策。重整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续建资金安排、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销售与回款节奏、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法院裁定等多环节协同。管理人提示可联系查阅项目剩余工程量清单,意味着投资人可开展尽调与成本测算,并围绕“续建投入—销售去化—债务清偿—交付节点”形成可执行方案。随着意向投资人遴选推进,项目有望进入“确定续建主体、明确工期节点、同步推进交付与清偿”的阶段,为当地存量风险项目处置提供可参考的路径。

美华公司重整案例表明了司法程序与市场资源协同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实践路径。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下,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处置问题项目,有助于维护购房人、债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也为行业风险出清与转型提供了思路。未来如何更完善预防与处置机制,仍有赖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持续探索。该事件的后续进展及处置成效,或将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