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部门联合启动2026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试点城市扩围至45个助外贸提质

当前国际贸易环境面临深刻调整,外贸企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适应这个变化,海关总署16日会同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启动为期6个月的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贸易上的工作更深化。 试点城市范围的扩大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特点。相比2025年,今年新增呼和浩特、长春、苏州、金华、泉州、南昌、烟台、武汉、长沙、珠海、南宁、昆明、西安等20个城市,使参与试点的城市总数达到45个。这一扩围增容的决策,既反映了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取得的成效,也表明了推进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试点城市的增加将使更多地区的外贸企业受益,有利于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示范效应。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绿色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出了新一轮助力外贸提质增效的29项政策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深化进出口通关监管模式创新、优化外贸新业态监管服务、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加强数智口岸建设、推进标准规则互联互通、强化对企综合服务诸方面。其中,通关监管模式创新旨在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新业态监管服务优化针对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兴贸易形式,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环境;数智口岸建设则通过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是扩大开放、增进合作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全球化面临挑战的背景下,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增长至关重要。通过优化贸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变化,稳定出口订单,开拓新的市场机遇,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指出,这一专项行动也是积极应对国际形势变化的具体举措,是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行动。这表明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坚定立场和负责任态度。 自2018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已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已累计出台便利化措施144项,其中110项成熟的措施已在全国复制推广。这一成绩充分说明,通过系统性、持续性的改革创新,可以增强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外贸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制度环境。

从沿海到内陆,我国贸易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45个试点城市形成的政策合力,不仅将推动外贸质效提升,也为全球贸易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未来需政企协同,将制度创新切实转化为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