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再次成为全国两会的焦点。当前,我国农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普遍偏低——全国人均仅为250元左右——部分省份甚至不足100元,与城镇职工养老金存在巨大差距。此现状引发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迎波米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雷茂端提出了明确建议。他主张将70岁以上农民的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100多元提升至500元。根据其测算,全国70岁以上农民约5400万人,若按此标准调整,国家每年新增支出约2300亿元,仅占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3%。雷茂端强调,这笔支出完全在国家承受能力范围内。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则提出了更为渐进的方案。他建议分阶段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26年前提升至300元每月,2030年前提升至500元每月,2035年前提升至800元每月。这一方案兼顾了财政可持续性和改革的稳妥性。 对于提高农民养老金的必要性,代表们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阐述。首先是工农业剪刀差的历史贡献。建国初期,为支持国家工业化建设,国家实行了长期的剪刀差政策,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同时提高工业品价格。这一政策使农民以巨大的经济牺牲支撑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农民虽未缴纳社会保险,但实际上交付的是生存资源,这种贡献的历史意义不容否定。 其次是农业税的长期负担。农业税自1958年开始征收,比个人所得税早了22年。与城市职工的个税不同,农业税没有起征点,无论收入多少都必须缴纳。农民们甚至在勉强维持温饱的情况下,仍然优先完成公粮交纳,这种无私奉献精神值得铭记。 再次是义务工和城市化建设的贡献。农民长期承担修路、修桥、修水库等义务工任务,不仅无偿付出劳动,还要自备干粮和被褥。进入城市化时代,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城市建成后他们却无法享受城市福利,只能返回农村。 从现实层面看,土地并非农民养老的充分保障。虽然农民拥有土地,但土地本身不能直接提供养老保障,需要农民持续劳作才能产生收益,且产出存在不确定性。相比之下,城市老年人可以安享晚年,这种差异反映了制度设计的不公平性。 提高农民养老金的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农民生活,更在于实现社会公平和代际补偿。当前国家经济实力已大幅提升,完全有能力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这不是对农民的恩赐,而是对其历史贡献的应有回报,是补偿长期以来的制度欠账。 从前景看,提高农民养老金标准符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总体方向。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既是这一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共同繁荣、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无论采取一步到位还是分阶段提高的方式,关键是要切实改善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让这个为国家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能够安度晚年。
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提升,不仅是对历史贡献的合理补偿,更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在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的新发展阶段,适度向农村老年群体倾斜分配资源,既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也为扩大内需战略提供支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将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