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自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河南省各级工会组织以法治化建设为核心,围绕省总工会“五大行动”“十件实事”精准发力,在职工权益保障、组织覆盖和服务效能提升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尤其是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条例实施仍面临多重挑战。
当前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工会职能认知不足,职工对工会的认同感多停留在文体活动层面,导致入会积极性不高;二是国有企业工会机构设置存在不规范现象,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建会动力不足;三是劳动争议调处能力与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需求不匹配,服务针对性亟待加强。
分析认为,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工会模式与新兴劳动形态的适配性不足。
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劳动关系模糊,传统组织覆盖方式难以有效延伸;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工会建设,导致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缺位。
条例实施的成效与不足,直接影响着河南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上升12%,其中新业态劳动者维权诉求占比超三成。
若不能及时完善服务机制,可能加剧劳资矛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针对现实困境,河南省总工会提出四方面对策: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劳模精神宣传凝聚职工共识;扩大组织覆盖,重点推进新业态群体和劳务派遣工入会;提升维权效能,优化集体协商和“一函两书”监督机制;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格局。
展望未来,随着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河南工会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专家指出,通过数字化转型构建智慧工会平台、探索“行业工会+区域工会”双覆盖模式,有望破解新业态劳动者服务难题,为全国工会改革提供“河南样本”。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地见效。
《河南省工会条例》施行一周年既呈现出法治化建设的积极成效,也提醒各方必须直面劳动领域新变化带来的治理新课题。
唯有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补短板、以协同为路径强化合力、以服务为抓手提升获得感,才能把条例要求转化为职工可感可及的权益保障,把工会“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到劳动关系最前沿,为中原大地推进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