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这起发生在吉林省延吉市的案件,揭示了当前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一种新型犯罪方式。主犯陈某刚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证件,在延吉市两家医疗机构多次挂号购买阿普唑仑、佐匹克隆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为获取更多药品,陈某刚在跑腿人员微信群发布收购信息,以利益为诱饵招揽他人代开药品。马某、卢某辉、马某义三人看到消息后,分别使用本人身份证多次到医疗机构购药,再转手卖给陈某刚等人。经查,陈某刚累计贩卖阿普唑仑2336盒、佐匹克隆1645盒,销售金额174388元,非法获利47000余元;其余三名从犯贩卖数量不等,非法获利3740元至14426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城市运转和民生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撑,但职业便利不应被用作违法犯罪的通道;典型案例提醒人们:看似“代买处方药”的小忙,一旦涉及国家管制麻精药品,就可能跨过刑法红线。把法律底线记在心里、把合规要求落到行动上,并在源头监管、平台治理和社会共治上持续发力,才能让“跑腿”真正行在阳光下,让每一份辛苦钱挣得安心、花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