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塘涵村车子自然村,一场围绕环境整治的基层治理实践正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该村在推进绿化带建设过程中,因桥头一处权属存疑的临建木屋拆除问题,导致整治工作陷入停滞。
这一"堵点"不仅影响整体规划,更激化了村民间的长期矛盾。
经调查,矛盾根源在于历史遗留的宅基地权属争议与村民对公共空间认知差异。
屋主崔某担忧拆除后农具无处存放,同时质疑邻里的菜地占用问题未获处理,反映出基层工作中政策执行与群众实际需求的衔接短板。
这一矛盾若持续发酵,将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的落地成效。
环境整治停滞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受挫,甚至引发更大范围的邻里纠纷。
面对困局,塘涵村党支部创新运用"人大+村民说事"协商机制,组织37名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召开现场恳谈会。
村支书林进江从村庄发展规划角度阐明整治意义,老党员则结合村规民约进行情感疏导。
通过两小时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志愿者协助搬迁+违规占地同步整治"的解决方案,实现了政策刚性要求与柔性执法的有机统一。
此次事件后,塘涵村将环境整治纳入常态化议事日程,建立了村民全过程参与机制。
据统计,该模式推行以来,村子累计解决类似纠纷12起,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率提升40%。
专家指出,这种"协商在前、执行在后"的治理模式,既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又为乡村振兴中的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基层治理无小事,民生改善见真章。
电白霞洞镇的成功实践表明,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完善协商机制,就能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个体权益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
这一经验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