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官章鹏飞前不久拿了个奖,“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这事儿是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的通报,专门表扬那些2025年在劳动人事调解上表现好的人或者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的章鹏飞副庭长,这次就被授予了这个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对他个人工作能力的肯定,更是认可基层司法力量在化解矛盾方面的努力。 幸福人民法庭是南关区人民法院的一部分,也是基层治理的一个“前哨”。他们一直在想办法从源头上化解劳动争议,特别是通过设立窗口、联系企业、搞“送法进园区”这类活动,把服务做到了劳动者身边。数据显示,这个法庭近三年有76.3%的纠纷在诉前就解决了,涉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这些案子的处理时间也平均缩短了40%,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辖区。 章鹏飞在调解工作里有一套自己的“三阶调解法”。第一步是听当事人怎么说,用家常话把矛盾点找出来;第二步是把法律条文变成老百姓能听懂的道理;第三步是在保证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劳动者的生计和企业的实际经营。去年他经手了127起案子,其中89起当场就把钱给了人或者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也都做了司法确认,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位法官在民事审判一线干了十五年,觉得劳动争议说到底是民生问题。一个工作岗位后面可能就是一家人的生计饭碗,一个企业的纠纷也会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他的工作就是在法律和情理之间找那个最好的平衡点。 幸福人民法庭还联合工会、人社部门还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四方联动”机制,形成了一个工作闭环。今年上半年用这个机制解决了4起群体性纠纷,涉及230多个人和460多万块钱的金额。这不仅避免了矛盾升级闹到法院去甚至变成信访的风险。 李卫国院长对章鹏飞的评价很高,说他代表了基层法院的典型做法。他的工作方法有三个特点:不再只是坐在堂上问案子了,而是主动出去服务;不再只是冷冰冰地判决了,而是用柔性的方式疏导矛盾;不再只是处理单个案子了,而是把这种做法变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负责人也提到了表彰先进调解员的意义:就是树立个标杆推动全省法院把资源用得更好一点,把调解、仲裁和审判这几个环节衔接得更顺一点。章鹏飞的事儿其实也是千千万万基层司法人员努力工作的缩影。 现在新就业形态越来越多,劳动关系变得复杂起来,调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但是不管怎么变,都需要更多懂法律又懂人情的人来帮忙把矛盾解决在前面。 接下来人民法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发力,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最终的目标是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劳动关系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