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人被诉卖假药价值10.45 万元

2019年10月到2022年1月,林某某他们三个人通过网络联系到王某某(这个人之前已经被处理了),以比市场价格低很多的价格,大量购买了在中国境内灌装、贴标生产的假冒进口红酒、孕期维生素、护肝片和驱虫药等商品。他们把这些假冒商品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吸引顾客购买,卖到了全国各地。经过鉴定,这些红酒、孕期维生素和护肝片都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驱虫药则是假药。这次案件里,林某某他们一共完成了1758笔销售交易,涉及到158种假冒进口商品。他们卖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230.88万元,卖出假药价值10.45万元。这些商品流向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有83个地级市。这些行为侵害了很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子就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起诉林某某等三人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给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请林某某等三人支付三倍于假冒商品价款和十倍于假药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近800万元,还要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这个案件是在2024年8月21日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经过一审审理后,东莞市中级法院在2025年2月6日作出判决:支持广东省消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一审判决下来后各被告都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从2024年11月12日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经执行到位约282万元,还有一些被查封的房产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在2025年3月24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公告告诉大家: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消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提交给他们审核确认一下,然后按照程序把执行到位的赔偿金退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