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铎思记者马安妮报道,朱某给一家网店当居家客服,干了两年多后突然被辞退了。她手里拿着4.4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7300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这是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 事情得从2023年3月说起,那会儿朱某刚入职,和老板娘韩某口头说好月工资4000元,负责打理多家网店。谁能想到呢,到了同年8月,她的丈夫孟某才注册了“某家居店”的营业执照。朱某的工作内容、管理方式还有工资都没变,不过发钱的人有时候是韩某,有时候就变成了孟某。 可到了2025年3月,老板的脸色变了。他们让朱某走人,还说要按2000元的标准给赔偿金。理由是那时候只给一家店办了证,而且这证是在她上班之后才办的。 朱某不服气,就跑去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从2023年8月到2025年3月,她和某家居店是有劳动关系的。孟某听了判决不乐意了,起诉到法院说自己没责任。 他觉得老婆韩某一开始就是私下雇佣朱某的劳务关系。就算后来他开了店证,朱某也只算是店里的一半人,因为她还要管别的没办证的店。他觉得这2000元的标准算是公道的。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种想法行不通。孟某和韩某两口子共同把朱某管得严严实实的,考勤和发工资都是一起做的。这就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因为老板办证晚了点就跟着变了。 双方说的4000元是一个整体的工资。老板后来把业务分散到多家店,这是他们内部的安排。这种风险老板自己担着就行,不能因为复杂就把给员工的钱变少。 朱某也没法分清自己到底在哪家店里干活了。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孟某和韩某得赔给朱某4.4万元的二倍工资和7300元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