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这次把话说得挺明白:虚拟货币跟人民币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这事儿本身就是违法的。

八部门这次把话说得挺明白:虚拟货币跟人民币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这事儿本身就是违法的。到了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带着其他七部门发了个通知,把话说得更透彻了。说白了,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这些东西,都是民间自己搞的,没用政府背书,也不用去银行兑现。正因为它没有法偿性,所以咱们不能拿它当钱花。 现在搞什么虚拟货币的兑换服务、买卖中间业务、当中间商赚差价、帮人定价、发币融资这些事儿,全是非法的。以前那种以为去境外就能随便搞的老想法已经行不通了,不管是外国公司还是外国人,都不能把这些服务卖给咱们国内的人。还有那些号称和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虽然看着挺稳当,但实际上却在偷偷摸摸地干着人民币的活计。要是没经过国家批准,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人,谁也不许在外面发那种和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