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店内付款却进了个人账户” 近年来,汽车消费旺盛,线下交易与线上支付深度交织,支付合规风险也逐渐显现。绍兴市民张女士回忆,2020年12月她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门店选车后,销售人员以“年底冲量、尽快交款可优先提车”为由催促付款。张女士原本打算刷卡支付首付款,却被告知门店财务系统繁忙,建议改用移动支付。随后,对方出示个人收款码,称是“公司财务账户”,并表示流程没有问题。张女士扫码转账14.6万元后,提车却一再拖延;数日后销售人员电话关机,门店也称联系不上该员工,张女士这才意识到首付款可能进了私人账户。 原因——话术诱导叠加内控疏漏,让“场景可信”掩盖“账户可疑” 办案机关查明,涉案销售人员谢某嗜赌,为筹集赌资,利用消费者对品牌门店及销售场景的信任实施诈骗,套路为“催促成交—制造障碍—提供替代路径”:先以冲业绩、锁定车辆等说法制造紧迫感,再以系统繁忙、流程特殊等理由阻断刷卡或对公转账,最后引导消费者使用个人二维码付款,实现资金快速转移。一个月内,多名消费者在门店内扫码支付,却未核验收款主体及票据流程,给不法行为留下空间。 案件也暴露出部分经营主体在收款管理、员工权限、异常交易预警各上的短板:未能把“车款必须对公收取”落到不可变更的流程,也未能对销售私自收款、频繁改变收款方式等异常行为及时发现并阻断,导致风险从“个人违规”扩大为“多名消费者受损”。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冲击行业信用与交易安全 此类案件直接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维权成本上升,购车体验与消费信心受挫。对企业而言,即便属于员工个人犯罪,“门店场景内的个人收款诈骗”也会影响品牌信誉与客户关系,并可能引发合同履行纠纷、投诉集中等连锁问题。对行业生态而言,一旦“对公收款”的底线被突破,容易诱发模仿风险,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对策——以制度刚性与消费者核验共同筑牢防线 司法机关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万元。检方查明,其骗取16名客户共48万余元,案发后退赔部分款项。此案提示:即便发生在“正规门店”,只要出现非对公收款,就必须高度警惕。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销售企业应将“车款、定金、服务费等必须进入对公账户”固化为不可绕开的流程,严禁员工代收代付;同时完善收款码管理、财务对账与异常预警机制,对“要求客户向个人账户付款”“以系统故障为由绕开对公”等情形设定明确的处置红线。 二是完善交易留痕和票据闭环。消费者付款应以企业对公账户为唯一渠道,付款后当场核验收款账户名称与交易用途,及时索取加盖财务印章的收款凭证,并同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避免用口头承诺替代凭证。 三是强化多方协同治理。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可推动门店收款方式公示、支付指引上墙、员工合规培训常态化;支付平台也可在高金额交易场景中强化风险提示与核验提醒,提高拦截效率。若发现被骗,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款码截图等证据,争取追赃挽损时间。 前景——移动支付普及背景下,更需把“便捷”纳入“规范”轨道 随着数字化支付深入日常消费,大额交易的安全边界需要制度与意识同步升级。购车等高金额消费场景,应以“对公收款、票据齐全、流程可追溯”为基本要求,通过企业内控、监管引导和消费者自我核验共同发力,让便捷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对行业而言,越是在销售旺季与促销节点,越要把合规落到细节,减少灰色操作空间,维护市场信任。
年底购车高峰期,类似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这起案件提示,消费者不能因为身处“正规门店”就放松警惕,应在每一笔交易中坚持核验,守住“对公转账、索票索据”的底线。汽车经销商也应看到,严格内控和规范流程既是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也是维护企业信誉的必要措施。消费者、企业和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遏制此类骗局,让消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