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复了两处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此举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应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根据批复内容,福州市"一闸三线"工程竹岐取水口及闽侯县竹岐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范围明确界定。一级保护区以竹岐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一闸三线"工程竹岐取水口下游1000米的航道右侧水域为中心,沿岸外延50米范围陆域纳入保护范围。二级保护区则扩展至竹岐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小目溪汇入口的右侧水域,沿岸外延1000米范围陆域。通过精确的地理坐标标注,确保保护区边界清晰可辨,便于后续管理执行。 漳州市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同样科学严谨。一级保护区涵盖溪口坝址上溯至长泰区供水工程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的水域及两侧沿岸外延50米陆域。二级保护区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包括溪口坝址上溯至上存水库坝址范围水域、林墩溪与龙津溪汇合口上溯2000米范围水域、内枋溪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溯2000米范围水域,以及上存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汇水范围。这种分层次、多维度的保护体系,充分考虑了水文地质特征和供水需求。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背景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面临的污染压力不断增加。福州和漳州作为重要的人口集中区和经济发展区域,对安全、稳定的供水需求日益迫切。通过科学划定保护区,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防止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对水源的威胁,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保护区管理的有效性,省政府对福州、漳州两市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强化水资源保护上,要求加强水源地上游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进行科学的水资源供需分析,提高供水保证率。同时要求加强保护区环境整治,建立从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到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供水水质和水量满足区域需求。 在日常管理层面,一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对于农业生产,要求引导农户科学开展农业种植,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并酌情提供生态补偿。二级保护区则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进一步形成递进式的保护防线。 省生态环境厅将负责公布保护区的主要拐点坐标及红线图,为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参考依据。这种信息公开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次保护区划定反映了福建省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对水资源保护的系统性思考。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和生态补偿相结合,既保护了水源安全,也兼顾了地方发展需求,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水源保护区的科学划定既是生态红线,也是民生底线;福建以立法形式巩固水资源管理成果,展现了"发展保护并重"的治理智慧。当精准划定的保护网络与闽江水系相融共生,不仅为东南沿海发展筑牢生态屏障,更探索出人水和谐的现代化实践路径。